
近日,河北省定州市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网约车聚合平台公司纳入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管理,要求其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将网约车聚合平台纳入网约车经营者范畴进行管理的地方落地政策,聚合平台将面临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一系列门槛,而定义为网约车平台,则意味着其需承担相关责任。
事实上,今年7月以来,有关于网约车聚合平台的乘用安全性问题已成为行业和消费者关注的焦点。而这一讨论热点来自此前接连出现的围绕网约车聚合平台的多起事件。
7月7日,成都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交通事故,一对大学生情侣乘坐聚合平台车辆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造成男大学生在事故中不幸离世,女大学生重伤。成都市主管部门调查发现,涉事车辆和司机均未取得网约车行业准入许可,涉事聚合平台涉嫌违规派单。8月,一男性消费者通过聚合平台打车送货,却遭遇司机和货物“同时失联”。更引发全网争议的是,两起交易下单使用的网约车聚合平台对此均表示“非平台责任”。
为何在聚合平台下单出现问题后平台却可以“免责”?不少消费者在聚焦事件责任划分的同时,也对日常网约车出行的规范性产生质疑。8月2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更宣布就规范管理网约车聚合平台开展社会监督,强调聚合平台应当尊重消费者安全权、公平交易权,及保护用户信息安全。
何为网约车聚合平台?顾名思义,所谓网约车聚合平台,一般指具有技术和用户流量的互联网平台,与网约车平台公司合作,为驾驶员、乘客匹配供需信息,提供网约车服务。记者从此前多家媒体的报道中看到,聚合平台凭借覆盖平台多、车辆资源多、叫车更快速等优势,吸引着越来越多消费者青睐,但与此同时,不少消费者也纷纷表示,自己从聚合平台打车常遇到线上显示的接单平台和实际到达的车辆所属平台不相符情况,这也让相关出行服务将面临过程难监管、责任难界定等问题。
但让人欣慰的是,在乱象日益凸显的同时,加强网约车聚合平台监管已势在必行。从今年4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和国家网信办秘书局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到浙江、天津、广州等多地围绕加强聚合平台监管相继发布有关规定,再到此次《定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可以看到,相关部门推动网约车行业规范发展,做到了以从业者和消费者切身利益出发,让原本乱象丛生、责任不清的网约车聚合平台安全责任归属问题更为清晰明确,更让聚合平台原本以“聚合服务”之名进行非法营运的乱象得到有效解决。
享受聚合资源的“利”,却逃避聚合平台的“责”,显然是说不过去的。交通安全事关你我,一旦出现事故将极有可能以生命为代价。从这一角度来看,严抓聚合平台监管、明确前端平台责任是必然,更是规范行业的新起点。毕竟,聚合网约车资源的根本,更应该聚合司乘的安全。 (卢 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