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595期 >2023-09-18编印

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新规出台
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功能创新和产品研发
刊发日期:2023-09-18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旨在推动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研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实施细则》从“新功能研究”“材料接收”“技术评价”“上市后评价”等6个方面进行详细规范,鼓励引导保健食品领域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功能创新和产品研发,进一步促进我国保健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开展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可以单独或联合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食品审评中心)提出新功能建议。新功能定位应当明确,分为补充膳食营养物质、维持或改善机体健康状况、降低疾病发生风险因素三类。建议人同步提出新功能建议和对应的新功能保健食品注册申请的,食品审评中心应当同步接收,开展关联审评。同时,新功能建议纳入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应当通过新功能研究和技术评价,并对新功能保健食品开展上市后评价。

允许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单独或者联合提出保健食品的新功能建议和保健食品注册申请,看似简单的一句话,蕴含着我国保健食品行业面临的巨大商机。

在过去,针对保健食品开发、申请新功能,一直未正式出台过详细的操作流程、管理细则,保健品的新功能开发始终属于模糊地带。

此次出台《实施细则》,有助于解决遗留问题,让企业可以放心地加大新功能研发投入,打消以往在政策不明情况下,担心研发投入打水漂的顾虑。

“这是首次为保健食品开发新功能出台操作细则,实际上是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管理模式转变的一次重要变革。”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杨伟东说。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