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沧海:本院受理原告纪永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12民初40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阮义华:本院受理李海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田素尧:本院受理赵羽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丁沧海:本院受理原告何志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12民初40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阮媛玉月、徐朦朦、淮安新同舟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雯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谢理循:原告王千寻燕与被告谢理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黔2730民初2709号,因你现住址不明,本院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十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洗马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福州思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陈六根与被申请人福州思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榕劳人仲案字(2023)第1101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决事项为: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21年2月至12月拖欠的工资人民币54482元。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本委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5楼;联系电话:0591-83305716。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黄兰:原告张娇与被告黄兰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3 民初284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权宝朱、河北颖茂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任丘市利祥建筑设备租赁站诉你们、安徽住达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红桥分公司、权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高振法:本院受理的原告段秀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33民初976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自公告届满之日起本民事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吴超、弥娟:本院受理原告蔡亚娟与你方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081民初28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胜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张能、贵州省精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姜清伦与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为:1、请求法院解除原告与被告贵州省精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月1日签订的《粉煤灰运输合同》;2、判令被告贵州省精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运输款 235457.2元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235457.2为基数,从2023年4月10日起按年利率3.65%(LPR)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7月10日为2148.55元),合计237605.75元;3、判令被告贵州省精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律师费 15000元;4、判令被告张能对第二、三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支付责任;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因无法向你直接或留置送达应诉法律文书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法律文书手续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本案定于2023年10月 25 日09时 30 分在本院鸭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刘朋振:本院受理原告于晓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冀0433民初6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王新安:本院受理原告付莉、牛广春诉被告王新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翠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
广州梅顺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任波诉你公司与被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黔2328民初2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王浩:本院受理原告牛立民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余炎华:本院受理余甫乐与余美龙、余炎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借款本金50万及利息)、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10月25日14时00分在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忠庄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饶正虎、许玉琼:本院受理原告张群、张丽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1月8日9时0分在本院马鞍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袁友西:我院受理原告仪陇县马鞍镇鲜洋租赁站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4民初7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仪陇县人民法院马鞍法庭予以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邱辉昌:我院受理原告陈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4民初20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仪陇县人民法院马鞍法庭予以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罗利婷、蔡聪明:我院受理原告冯子军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4民初20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仪陇县人民法院马鞍法庭予以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朱庆胜:我院受理原告胡会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4民初12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仪陇县人民法院马鞍法庭予以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李苗苗:原告西安市新城区阿玲内绣服饰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陕0102民初85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威宁虎浩琳商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字样:威宁虎浩琳商贸有限公司),声明作废。
▲五台县沟南乡卫生院遗失会计高晓霞(身份证号:142223198105040928)印章,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