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建忠:本院受理原告王玲诉你及丁建龙、黄喜明、葫芦岛百福顺运输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12民初44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丁建忠:本院受理原告胡敏诉你及丁建龙、黄喜明、葫芦岛百福顺运输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12民初44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王浩:本院受理原告林丽娜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381民初33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依法发生效力。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张冰磊:本院受理原告黎宬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在本院城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张霞: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永芳诉被告张霞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23)冀0403民初350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尹健美:本院受理的原告尹健美诉被告邯郸市丛台区坤煌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成利廷为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23)冀0403民初180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本院经(2023)苏0831破29号金湖县金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江苏帝星智能光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3年8月24日指定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债权人应于2023年10月12日前向管理人(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1号A区9楼,联系人:咸婷婷,联系电话:18351536277)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江苏帝星智能光电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苏帝星智能光电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10月17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务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如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查明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由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8日,本院根据(2023)苏0826破38号涟水县医疗保障局的申请,裁定受理淮安慧悦机电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指定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担任淮安慧悦机电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淮安慧悦机电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0月4日前,向淮安慧悦机电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现场申报债权: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尚东国际大厦A区9楼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刘佳,联系电话:1395233517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淮安慧悦机电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淮安慧悦机电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10月12日10时00分在涟水县人民法院十四号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曹棒棒:本院受理王志翔诉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韩文明:本院受理陈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港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张留金:本院受理原告单文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固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王天富、王中原:本院受理原告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王天富、王中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10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南通正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臣、王燕飞与被告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追加南通正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被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诉讼材料。原告高臣、王燕飞请求判决如下:1、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480000元和利息260000元合计款74000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3年10月11日9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一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河北省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