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红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中心支公司诉你及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股份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12民初26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余芹、赵凯:本院受理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徐文国: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健康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清江浦区过客酒馆:本院受理原告郑枫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12民初22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林森、朱佳敏:本院受理淮安住房贷款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丁海坤:本院受理原告林丽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鄂2823民初2490号民事判决书。请及时自行到水布垭法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2023年8月23日
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
邓贵伸:本院受理原告林素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鄂2823民初2491号民事判决书。请及时自行到水布垭法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2023年8月23日
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
杨大龙:本院受理原告邹福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鄂2823民初1297号民事判决书。请及时自行到水布垭法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2023年7月26日
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
徐新磊:本院受理原告李志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具体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0221民初31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柿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王宁:本院受理原告王红隆诉被告王宁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81民初344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磁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
福建国美安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秦胤与你单位因经济补偿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答辩书或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将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仲裁委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一层。电话:83803272。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王成中:本院对原告殷兑现与王成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527民初26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王成中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殷兑现货款15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
权明爱:本院受理的原告蔡江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622民初25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准予原告蔡江龙与被告权明爱离婚;二、原、被告婚生子蔡皓轩归原告蔡江龙抚养,抚养费原告自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本院委托相关部门于2023年9月25日10时至2023年9月26日10时止在新密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被执行人孙红微违法所得登记在天金峰(银川)飞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永宁县闽宁产业城镇宁夏创业园中小企业产业新城7幢2号房产、孙瑞请名下银川市六盘山中路88号连湖花园五区21号住宅1单元3层01室房产两处进行拍卖。需要参加竞买拍卖标的物请直接登录淘宝网(网址http://sf.taobao.com。网络司法拍卖交易平台)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报名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购买权。联系电话:69898339。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