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红卫: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豫0183民初1165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高峰与被执行人郭红卫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183执恢111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22)豫0183执恢1113号冻结划拨裁定;(2022)豫0183执恢1113号限期履行通知书;(2022)豫0183执恢1113号之一拍卖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10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对查封财产进行评估、拍卖,你有权到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选择本院将随机选择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牛小燕:本院受理原告张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1628民初35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姬纯杰:本院受理原告聂长排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鹿邑县城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史宝禹、王丽:本院受理原告单维铁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381民初7241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海城市人民法院腾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河南省襄城县麦岭镇后纪村四组马锋:本院受理原告张军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债权转让通知书
徐舒女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我司与倪志刚先生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我司对你的所有债权[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2018)民初2422号民事调解书记载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倪志刚先生,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你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应向倪志刚先生履行洪泽区人民法院(2018)民初2422号民事调解书全部义务。特此告知。
洪泽县鹿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书
蒋逸龙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我司与倪志刚先生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我司对你的所有债权[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2018)民初2422号民事调解书记载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倪志刚先生,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你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应向倪志刚先生履行洪泽区人民法院(2018)民初2422号民事调解书全部义务。特此告知。
洪泽县鹿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书
徐可虎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我司与倪志刚先生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我司对你的所有债权[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2018)民初2422号民事调解书记载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倪志刚先生,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你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应向倪志刚先生履行洪泽区人民法院(2018)民初2422号民事调解书全部义务。特此告知。
洪泽县鹿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胡学春申请宣告贺小金失踪一案,经查:贺小金,男,汉族,生于1971年7月23日,户籍地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白店村10组,公民身份号码512925197107231918。贺小金于2018年失踪,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3个月,希望贺小金本人或者知其下落的有关人员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任章鱼:本院受理原告武安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康二城信用社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81民初20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康二城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
刘华诚:本院受理原告曾加兰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0月10日9时0分在本院马鞍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李凯:本院受理原告姜淑容与被告李凯离婚纠纷一案(2023)川2021民初3882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驯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郝晓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馆陶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冀0433民初8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陕西荣欣宏馆家居装饰有限公司、陆益长:本院受理原告周海洋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陕0102民初705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张士佳:本院受理王必刚与张伟军、张士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2328民初705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贵州千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邢台第一分公司、贵州千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平县文根建筑设备租赁公司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赵庆为:本院受理广平县文根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冀0432民初2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尹瑞洋:本院受理(2023)冀0826民初1569号原告吴庆阳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法院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窄岭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9月4日通过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刘超敏名下位于新密市城区溱水路东段北侧(正升阳光城6号楼)1单元10层1003(证号:豫(2019)新密市不动产权第0005438号)房产一处进行司法网络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www.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9月7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豆卫峰所有的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孟庄镇双湖大道东路77号水榭华城2号楼3单元1503(不动产权证号:豫(2019)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61270号)房产一处,依法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9月7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李松亮所有的位于新密市城区溱水路西段南侧(未来城市花园)1号楼东单元10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1101000340)房产一处,依法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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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喆睿水暖管材经营部公章:6205210018377、财务章:6205210018378、蔡栋栋法人章:6205210018379、发票章:6205210018380,丢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