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553期 >2023-07-20编印

拍黄瓜制售简化许可不减监管力度
刊发日期:2023-07-2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 幽 月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聚焦企业反映的问题,对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作出简化许可的规定。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

近年来,作为餐桌美食的拍黄瓜可谓风波不断,各地时有发生餐饮店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却售卖拍黄瓜而遭到处罚的案件,甚至有“职业打假人”盯上拍黄瓜,向餐馆老板索赔。

事实上,根据食品经营管理法律法规,餐饮店需要在自己的范围内经营餐饮。如果要售卖拍黄瓜等凉菜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就必须包括“冷食类食品制售”一项,否则属于超范围经营。与热食类食品不同,冷食类食品一般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含熟食卤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这类食品制作时间跨度较长,对于温度有一定的要求,安全风险更高一些,所以对加工过程要求更为严格。比如,制售冷食类食品要有专门的凉菜制作间,具备二次更衣的消毒设施,空气消毒设备和独立的空调。对于一些餐饮店来说,成本问题很难解决。

坚持问题导向,回应基层呼声期盼;聚焦落实“四个最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完善立法技术,强化法律法规规章之间协同性。《办法》简化了对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的许可规定,将有效降低餐饮经营者的成本负担。同时,食品安全问题一直都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拍黄瓜制售许可简化不代表监管力度弱化。强化柔性执法手段使用,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上,将真正把监管和服务融合起来,《办法》中就把责令限期改正作为主要处罚手段,对可以改正的违法行为,多采用责令限期改正的柔性处罚手段。

有温度、有力度的执法,需要相关部门不断做好普法工作,让消费者了解法规、让餐饮店经营者熟知法规,不断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拍黄瓜看似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但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需要公众齐心协力共同筑牢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