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聚焦总第5551期 >2023-07-18编印

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3-07-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许航、贾鹏飞、陈鑫: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凯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遵义信本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告

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遵义信本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1日作出(2023)黔0303破申6号、(2023)黔0303破申7号《决定书》,决定对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遵义信本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同时指定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联合贵州于道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两公司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为顺利推进两公司预重整,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债权申报事宜公告如下:一、申报期限: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遵义信本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期限为2023年7月17日起至2023年8月27日止,现场申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5:30。二、申报方式: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申报、邮寄申报和线上申报三种方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1.现场申报。如债权人拟采取现场申报的,应当提前与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预约,避免扎推申报。申报时应携带债权相关证据原件、复印件一份进行现场登记申报。2.邮寄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将申报材料与债权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使用EMS邮寄至以下地址: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温州路奥特莱斯一期方圆荟自游港广场地下停车场出入口旁(高德地图定位:培优宝贝婴幼儿游泳早教中心)联系人:孙律师、李律师、周律师、黄律师。联系电话:18585887793、13639045707、18798008273、19117798689。邮编:563000。3.线上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将申报材料与债权相关证据材料制作成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y-lixinyi@yingkelawyer.com。三、临时债权人会议:目前暂不确定临时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待临时债权人会议相关事宜确定后另行通知、公告。四、其他注意事项: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送达地址确认书》。债权人可通过扫描下附二维码、点击链接方式或联系临时管理人获取文书模板,如实填写后签章、捺印提交。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申报债权、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公函。2.如经预重整,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遵义信本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在预重整阶段已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登记的债权人无需再重复申报。3.申报的债权暂计算至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决定受理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遵义信本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预重整之日,即2023年7月11日。如经预重整,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遵义信本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计算。特此公告。复制下面链接到浏览器下载申报材料模板:https://kdocs.cn/l/ciYl9sG2GFGn。

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遵义信本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7月25日,公开拍卖二手公务用车五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拍卖标的:西安亮丽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务车五辆。展示时间:2023年7月19日、20日。报名截止:2023年7月20日下午16时整。联系方式:18091004580(牛先生)。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六号绿地领海大厦A座908室。

                   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8月21日通过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新密市九龙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密市城区西大街西段南侧1-2层(九龙商贸)房产一处【不动产权证号:豫(2019)新密市不动产权第0002445号】房产一处进行第一次司法网络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www.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8月21日通过京东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段风敏名下位于新密市白寨镇白寨村南街组(703-0004-0068)(产权证号:0905003174)房产一处进行第一次司法网络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www.jd.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8月21日通过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李俊杰所有的位于新密市城区荟萃南路6号(中盛景苑3号楼)1单元16层1603室【预售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号:豫(2018)新密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336号】房产一处进行第一次司法网络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www.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8月21日通过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王超凡所有的位于新密市城区平安路南段西侧(祥和·新街坊)7号楼1单元14层1401(合同号:14105721)房产一处进行第一次司法网络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www.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本人于宏娟,女,身份证号码:211322198207165525,因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023年3月30日,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检察院将我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起诉至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法院。同年6月17日,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本人认罪认罚,自愿履行判决。在司法机关的教育下,我深刻认识到我的行为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在此,我向社会公开道歉,希望大家以此为戒,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致歉人:于宏娟。

遗失声明

喀左县平房子镇张老五建材门市遗失公章:211324000021805,声明作废。

喀左县平房子镇柴英坡建材门市遗失公章:211324000021801,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