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臻(身份证号码:500102198807120250):本院已受理(2023)川1083民初1786号原告罗昭芬诉你和邓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归还借款5万元;2、利息按每月2分计算至还清时止;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全部负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相关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将于2023年7月14日9时在隆昌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如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李勇:本院受理的(2023)川1083民初570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昌市支行与被告李勇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易存忠:本院受理的(2023)川1921民初689号,原告何良芝与被告易存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除公告以外的法定方式无法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易存忠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何良芝借款本金10000元及资金利息(资金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4月13日起按照年利率17%计算资金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景波:本院受理的(2023)川1921民初1025号,原告王双利与被告景波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除公告以外的法定方式无法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位于龙泉驿区西河镇西江大道518号6栋1单元6层602号的房屋[产权证号为:川(2020)龙泉驿区不动产权第0012041号、川(2020)龙泉驿区不动产权第0012042号]归原告王双利所有;二、被告景波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原告王双利将位于龙泉驿区西河镇西江大道518号6栋1单元6层602号的房屋产权[产权证号为川(2020)龙泉驿区不动产权第0012041号、川(2020)龙泉驿区不动产权第0012042号]变更登记至原告王双利名下。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李志伟:本院受理原告李小丽诉被告李志伟追产权纠纷一案,因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院依据该法第95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7月18日上午八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罗仕民:本院受理2023川1921民初1953号原告张品山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未归,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通江法院杨柏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张宏华:本院受理杨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3民初10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向浩:本院受理的(2023)川1921民初450号原告吴天琼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向浩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吴天琼借款本金50000元。案件受理费525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向浩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向浩:本院受理的(2023)川1921民初539号原告吴定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向浩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吴定福借款本金247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209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向浩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杨海申:本院受理原告崔效伍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次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朱人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陕0102民初230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西安泽墨商贸有限公司、梅传英:本院受理原告陈健诉你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第二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与节假日顺延)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2023)苏0213破10号无锡华康口腔器械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3月28日裁定受理无锡美冠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5月8日指定江苏宏润律师事务所为无锡美冠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管理人。无锡美冠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无锡美冠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恒隆广场办公楼一座38楼3801B-3804;邮政编码:214000;联系人:侯杨;联系电话:1337366979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无锡美冠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无锡美冠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7月13日下午13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民和路1号1号楼)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平顶山市新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送达公告
焦聪珍:我委于2023年5月15日对焦聪珍本人下达了平新卫医罚告﹝2023﹞5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焦聪珍我委拟对你做出: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因告知书无法送达当事人焦聪珍,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逾期视为送达。本告知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沧州庆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年生产5G基站电池箱30万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求意见稿)
沧州庆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拟在南皮经济开发区东区乌马营工业园沧州庆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年生产5G基站电池箱30万件项目。现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告,征集有关意见,公众可在网站(https://gongshi.qsyhbgj.com/h5public-detail?id=2726)查询或致电0317-8686336(刘工)查阅项目相关环评资料及下载反馈意见表,可将反馈意见发送至邮箱445321277@qq.com。索取信息和提出意见的期限:2023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2日。
沧州庆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经金湖县金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2023)苏0831破11号江苏昇和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3年5月16日指定淮安市中冉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管理人。债权人应于2023年7月1日前向管理人(联系地址:淮安市淮海南路65号608室,联系人:程然,联系电话:15298684778)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江苏昇和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苏昇和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7月4日下午15:00在本院第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务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如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查明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由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根据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2019)苏0830破14号民事裁定书,终结江苏凯田轴承有限公司破产程序。声明:江苏凯田轴承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遗失作废。特此声明。
江苏凯田轴承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