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娟:本院受理钱海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赵海翔:本院受理淮安巨一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孙春蕾:本院受理谢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3年5月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李建申请宣告李长付死亡一案。申请人李建称,被申请人李长付(男,1961年3月21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11196103211033)于2018年6月从淮安市清江浦区化工新村走失,至今未归,经家人多次寻找无果。下落不明人李长付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李长付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李长付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李长付的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赵海翔、郑磊:本院受理淮安巨一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蔡莉荣:本院受理陈茂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开州区临江镇新坝村6组63号周韦(公民身份号码:500234199207174096):本院受理原告赵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54民初14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赵丹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0元,由原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开州区临江镇明月村2组57号附1号邓福义:本院受理原告张逢奎、唐安秋与被告邓福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渝0154民初6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邓福义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返还原告张逢奎、唐安秋借款3万元。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邓福义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崔明新:本院受理原告刘永杰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1628民初14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郭忠彦:本院受理原告王玉水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1民初49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胜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孟翔乐:本院受理原告王玉水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1民初49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胜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杨大柳(曾用名:杨来柱):本院受理原告王玉水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1民初49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胜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华军辉、耿玲玲:本院受理原告霸州市胜芳镇佳麟木材加工厂与你方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1民初63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胜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高红:本院受理原告李建平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天。并定于2023年6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胜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房艳强:本院受理原告邵帅武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
陕西省略阳县老棕树湾略钢新区7区2-2-205赵群:本院受理许兴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你们离婚。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本案于2023年6月26日10:00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
四川省犍为县大兴乡梧桐村9组1号杨勇:本院受理文武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你偿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律师费。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本案于2023年6月26日9:30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
四川省射洪市天仙镇四乐村1组何小平、梁志豪:本院受理申春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你偿还借款5万元及利息。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本案于2023年6月26日10:30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
郭利鹏:本院受理原告孙俊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田波:本院受理田小浪与田波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因无法向你直接或邮寄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审判组织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送达前述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7月12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高清第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缺席审理及裁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龙林:我院受理原告詹进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4民初5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仪陇县人民法院马鞍法庭予以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罗平:我院受理原告成都大融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324民初59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仪陇县人民法院马鞍法庭予以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曹贵:我院受理原告贺兴星诉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324民初59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仪陇县人民法院马鞍法庭予以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罗秀蓉:我院受理原告王永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4民初6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仪陇县人民法院马鞍法庭予以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张晨、张一权、徐秀梅:本院受理原告河南鹿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3年5月10日作出(2023)豫1628民初868号、(2023)豫1628民初871民事判决,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期满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