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恒:岳宝平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0724民初1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支付租金6000元及电费2317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亢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
梁伟、于珂珂:本院受理原告周国乾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陈胜:本院受理的(2023)川1725民初1364号原告浙江南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陈胜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陈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浙江南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98,678.49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
邱辉昌:本院受理原告陈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7月6日9时0分在本院马鞍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龙开斌:本院受理原告陈玉英诉你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7月6日10时0分在本院马鞍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苏思源:本院受理原告韦传禹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纺织路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贵州荣飞贸易有限公司、代玉荣:本院受理原告遵义市播州区久山石材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万事旺建材有限公司、代玉荣、贵州荣飞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黔0304民初69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内容为:1、由被告贵州荣飞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遵义市播州区久山石材有限公司货款462573.05元,并以未付款项为基数自2021年1月2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计40%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至全部货款付清之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2、驳回原告遵义市播州区久山石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802.00元和保全费4021.00元,由被告贵州荣飞贸易有限公司承担。限你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鸭溪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汇川区起航汽车服务中心: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凯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陈玲追偿权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陈玲向原告归还代偿款人民币50090.00元,暂计至2022年8月29日还款违约金3569.07元,合计53659.07元,并支付自2022年8月29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以5009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的还款违约金;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汇川区起航汽车服务中心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担保责任;3、请求法院判令原告对被告名下车牌号为贵CG262H、车架号为WVWCG1162DM675736的甲壳虫牌机动车进行拍卖、变卖、折价,所得款项在上述请求范围内由原告优先受偿;4、请求法院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向你直接或留置送达应诉法律文书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期限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手续。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鸭溪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林爱卿:西安舒鼎商贸有限公司与林爱卿物权损害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陕0102民初732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林爱卿未按期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林爱卿名下位于宁德市后岗商贸区B幢101室(不动产权证号:闽(2019)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18467号)房屋一套,现依法向你送达拍卖裁定书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惠东栋、李万华:陕西昊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惠东栋、李万华、汉中幸福商贸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陕0102民初678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惠东栋、李万华、汉中幸福商贸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惠东栋名下陕F3691H号巴博斯牌车辆一辆,现依法向你送达拍卖裁定书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李胡财:本院受理原告郑行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广安市行政审判中心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白洋洋:本院受理原告刘于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3)陕0102民初44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生效。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谢科燕、廖正祥:原告杭州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谢科燕、廖正祥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2730民初1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谯登凯、谢光珍:本院受理肖光荣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2328民初150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普坪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王永新:本院受理杨元美起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扶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2328民初154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普坪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高井波:本院受理原告李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783民初5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高井波偿还原告李达借款本金1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900元由被告高井波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蘑菇气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阮彬:本院受理原告李庆滨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783民初5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准予原告李庆滨与被告阮彬离婚。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蘑菇气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胡橡政:本院受理原告王桂兰、侯兴成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1.判令你立即偿还原告工资款33400元;2.诉讼费用由你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在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息日顺延)在本院梨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
胡立权:本院受理原告于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1.要求与你离婚;2.婚生女由原告抚养,你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3.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在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息日顺延)在本院梨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
骆鑫:本院受理原告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726民初2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韩英才:本院受理梨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孤家子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