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506期 >2023-05-12编印

多地发文支持 激活“地摊经济”一池春水
刊发日期:2023-05-1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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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综合报道

 

近段时间,淄博烧烤成为话题“顶流”,和三五好友在路边小摊上说说笑笑、感受人间烟火气成为时下最受欢迎的休闲方式之一。

为恢复和提振消费,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支持“地摊经济”的队伍。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和甘肃省兰州市相继出台地方规定,对路边摊、商业外摆等经营模式予以规范。

多地放宽对路边摊限制

路边摊是禁还是开这一话题已是老生常谈。实行“一刀切”、要求全面禁止的城市不在少数,而开放路边摊、发展“地摊经济”的呼声也从未停止。近年来,多地渐渐放宽了对路边摊的限制。

此次深圳通过的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9月1日起施行)将原本“禁止商店、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规定,修改为“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而在原《条例》“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要求以外,增加了“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的例外规定。不过,该《条例》也并不是对路边摊彻底放开,《条例》规定“摊贩经营场所具体划定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制定。在划定位置之外设摆摊且拒不改正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放松对路边摊管制的不只有深圳。据悉,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也已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1月,北京发布《清理隐性壁垒优化消费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51项改革任务打通痛点堵点,其中包括规范商圈外摆经营等内容。2月,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时期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区人民政府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划定设摊开放区,设置特色点、疏导点、管控点,同时划定严禁区、严控区、控制区等。4月28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外摆经营的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意见》)施行,有效期一年。《意见》提出,兰州市将完善城市商业布局,规范外摆经营管理和个人设摊行为,增加城市烟火气息,形成以基本商业服务为主体、设摊经营为补充的服务格局。而广州市更是在2018年就印发了《广州市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管理办法》,加强对流动商贩的规范管理,维护市场摆卖秩序。

据统计,今年以来,杭州、昆明、厦门、成都、兰州等地都陆续出台相关措施,放开对路边摊、商业外摆的限制,提振城市经济复苏。

烟火气下迎来消费升级

路边摊是城市的一道“民生风景”。于市民来说,路边摊物美价廉、方便自在,下班后呼朋唤友,吹吹城市的晚风,尝尝当地的美味,岂不快哉?于小摊贩来说,路边摊的准入门槛和摆摊成本低,为部分人的就业创业和副业增收提供了途径。

   一位在深圳兼职摆摊的年轻人表示,深圳的生活节奏比较快,比起下班回家宅起来,她更喜欢在外面放松透透气。相比于赚钱,摆摊对她来说更是一个纽带,让她与外部世界有了更深入、更广泛的连接。“工作日我会售卖饰品,因为成品售卖比较方便,不用担心损耗。周末就会摆摊卖自己制作的甜品,时间充足的情况下会选择利润更高的东西。我目前运作两个摆摊的摊友群,交流摆摊心得,还能学习别人的思路,偶尔也感觉发现了新世界。”

   北京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首席专家赖阳认为,户外商业在更大空间、更大尺度上延长了人们的经济活动时间,能够充分利用空间设施,改善消费、集聚人气,这代表着新一轮的消费升级。户外商业除了能够带动消费之外,对于提升城市生活品质、促进创业就业、打造城市品牌都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云消费’时代,消费者更多地是为了体验其所认同或向往的一种生活方式。而当城市商业拥有更多的多元业态时,会有更多人愿意走出家门,享受街头的烟火气,感受都市的繁华。”赖阳表示。


 专家观点

商业外摆不是简单的能或不能

“地摊经济”具有经营费用低、没有转手费、没有装修费、没有租金压力、没有雇员工资压力的优势。路边摊有条件的回归,对于走街串巷的谋生者来说,或许是个适时的好消息。一个流动的摊点,背后可能维系着一个家庭的生计。但“地摊经济”的不足之处也不容小觑,比如以往普遍存在的占道经营扰乱交通、垃圾遍地影响城市卫生、夜间噪音扰民、假冒伪劣商品难以追查、食品卫生无法保障、消费纠纷维权困难等。如何平衡城市烟火气与市容环境的关系,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


允许商业外摆能够促进民生经济,能够创造就业机会,促进老百姓收入增长,同时也是活跃经济末梢循环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对于商业外摆,不能简单地给出“能”或“不能”的政策,而是要将具体的执法判断交给基层,同时将监督基层执法者的权力交还给摊主、店主、居民。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 盘和林


相比于以前相对粗放的城市管理,在设置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路边摊出摊经营是非常值得肯定的。路边摊放开的前提是要有序引导、有序管理,避免“一放就乱”。

——南京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胡小武


此前中央文明办发文已经提到“不把流动摊贩作为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可以说是从政策、观念上摘掉了路边摊等于“差劲”的帽子。路边摊也是发展经济的方向,它是一种长期的、惠民利民、增加就业的经济形式。各地政府可以根据路边摊发展的成熟情况和各地自身经济发展的实际,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政策,并将路边摊作为长期的、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形式。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竹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