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504期 >2023-05-10编印

一季度包头市地区生产总值达940.3亿元
刊发日期:2023-05-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闫 廷 □ 吴爱霞)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经济“首季报”出炉。一季度,包头市经济稳中快进、高位开局,主要经济指标呈现“增速加快、位次前移”的良好态势。

一季度包头市地区生产总值940.3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7亿元,同比增长2.4%;第二产业增加值464.7亿元,同比增长13%;第三产业增加值466.9亿元,同比增长4.2%。

一季度,包头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8.8%,增速位居内蒙古自治区第一,较1月—2月提高3.7个百分点,连续31个月实现两位数增长,分别高于全国、全区15.8和11.1个百分点。

一季度,包头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9.2%,较1月—2月提高6.2个百分点,高于全国34.1个百分点,总量全区第一,增速第六,较上月提升5位。

二产占比明显提高。一季度,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51.1%,拉动全部投资增长0.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投资增长66%,增速高于全市投资26.8个百分点,拉动全部投资增长44.5个百分点,其中,工业投资增长66%。三次产业投资占包头市投资的比重分别为0.5%、80.3%和19.2%。第二产业投资占比较上年同期提高12.9个百分点。

一季度,包头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0.9亿元,同比增长6.8%,较1月—2月提高2.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个百分点,位居全区第六,较上月提升3位。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62.1亿元,同比增长6.6%,较1月—2月提高4.6个百分点。

一季度,包头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20元,增长3.3%;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12元,增长5.1%,增速快于城镇居民1.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1.84,同比缩小0.04个百分点。包头市城镇居民收入分别高于全国、自治区932元和2736元;农村牧区居民收入分别高于全国、自治区2181元和2198元。

一季度,包头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3%。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呈现“六升二降”态势,衣着和居住类价格分别同比下降0.6%和0.3%,其余商品及服务价格均呈上涨态势。其中,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上涨2.5%,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3.0%,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上涨0.3%,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上涨0.9%,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0.9%,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