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新闻总第5465期 >2023-03-10编印

全国政协委员田静:
加强代表性传承人学徒制培养模式探索
刊发日期:2023-03-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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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非遗的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建水紫陶烧制技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云南建水紫陶技能传习中心理事长田静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的工作。“多年来,由我带领的云南建水紫陶技能传习中心培养出一千余名紫陶学员。长期在非遗领域深耕,让我明确认识到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中的难点、痛点。”田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道。

    田静认为,非遗传承的核心是人,制约非遗保护传承最大的困难是后继乏人。过去5年,田静多次在提案中建议加强非遗人才培养。2022年,她关于加强职业院校非遗技艺专业建设的提案得到了教育部的答复。目前,全国已有162所职业院校相继设置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

在田静看来,非遗传承人的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传统技艺类非遗来源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践,其文化内涵和技艺价值通过生产工艺环节体现。因此,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的传承人培养模式,更应强调在生产环境中实现,需要进一步统筹学校教育、非遗传习中心(工坊)实践等方面的力量,让传统技艺类非遗以“活态性”方式进行传承。

    在此背景下,田静从三个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第一要制定更加精准的培养目标和计划。非遗的保护传承不能完全走市场化的道路,必须由政府部门积极参与,对不同的非遗项目分类施策开展保护传承。特别是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其文化价值的核心在于“技艺”,不同项目的技艺要求有很大差别,在传承人的培养上也有很大差别,这就需要主管部门制定更加精准的非遗传承保护措施,重点是制定更加精准的非遗传承人培养目标和计划。有些项目可通过市场化运作,由相关企业和工坊以“生产”方式进行传承保护;有些项目可通过职业院校以“教学”方式进行大规模的系统培养;有些项目因缺乏市场需求而濒于消失,则需要对传承人开展“抢救性”培养,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提供相应的工作岗位或补助,保证非遗项目能够高质量地传承。

第二应加强代表性传承人的学徒制培养模式探索。要更加重视和压实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授徒、传艺的责任,积极探索学徒制传承人培养模式,从明确任务、加强评估、提供扶持等方面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进非遗关键技能和绝招绝技的传承,提高传承效果。

第三是用“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传承人培养。鼓励非遗传习中心、非遗工坊在传承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建议设置专项奖金,对于在乡村振兴中积极培养传承人、输送就业人群作出贡献的传统技艺类非遗工坊、非遗传习中心及个人进行奖励,形成培养非遗传承人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