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4:资讯总第5456期 >2023-02-27编印

砀山县光伏发电“三举措”让群众取得“阳光收益”
刊发日期:2023-02-2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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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许永军)砀山县67个光伏电站,装机规模50194千瓦,2022年获得发电收益3898.69万元,其中发放到村收益3425.81万元,持续稳定的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了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增收,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有效的助推了乡村振兴建设。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护。砀山县聘请专业的运维团队负责光伏电站的日常检修和维护,并对光伏电站开展定期巡检,结合智能运维监控系统对光伏电站设备实时监控,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问题。同时要求每个村配备一名光伏电站管护员,对所在村光伏电站进行日常维护,每天进行日常巡查,并做好记录,及时清理光伏面板及杂草等,迅速消除隐患,切实保障光伏电站安全运行。

    二是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提高管护水平。砀山县组织各镇(园区)开展光伏电站运维管护专题培训,讲解光伏电站日常管护操作要领和注意事项,对光伏电站的平稳运行提供保障。

    三是规范收益分配,合理开发岗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到村的光伏电站收益主要通过开发公益岗位用于脱贫人口和监测象受益。通过户申请、村审核、上级备案的方式,砀山县2022年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共开发公益岗位4605个,有效的带动了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增收,激发了群众的内生动力。

    近年来,光伏电站收益成为了带动群众增收的重要抓手,砀山县将继续加强光伏电站管护,保障光伏电站高效稳定运行,全面助力我县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