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坚持把乡村建设摆在优先实施的重要位置,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绘就新时代乡村“新图景”。
钦州市坚持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做到每个乡村规划建设实施中,必要听取群众意见和尊重民意,保留乡村特色风貌,引导党员干部、群众、乡贤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乡村建设,为迷人村屯定调造型。钦州市通过“村民自筹一点、社会捐赠一点、财政补贴一点”的“奖补互助”方式,共同建设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同时,钦州市将项目后期管护纳入村规民约,健全日常共同管护机制,落实垃圾有人运,污水有人治,设施有人维护,确保乡村洁净美。
钦州市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为基础,以“美丽村屯示范村”建设为抓手,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及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推动该市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目前,钦州市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47%,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创新推广“124”农厕长效管护模式,该经验做法成功入选广西乡村振兴局信息参考。钦州市成功打造343个市级“美丽村屯”示范村,辐射带动县区900多个村屯建设,推动形成“市有精品片区、县有精品线路、镇有精品村屯”的全覆盖格局。
钦州市坚持“项目为王”的理念,推动乡村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着力补齐乡村基础建设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切实为迷人村屯“新图景”添砖加瓦。2022年,钦州市完成农业农村有效投资233.38亿元,推动603个农村项目落地。其中,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实施项目79个,获得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8亿元,获得村级投资82.67亿元。2022年,钦州市全市共有4个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工作经验案例获得全区推广。
钦州市坚持自治强基,通过推广运用积分制和清单制、创新村级议事协商机制、抓好农村移风易俗专项问题整治、指导村(社区)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等一系列措施举措,有效激发基层治理活力,培育文明乡风,为迷人村屯“新图景”培根铸魂。目前,钦州市全市已有7个行政村推行清单制、52个自然村推广积分制。该市首创实施“拉黑约定+”乡村治理模式,入选自治区推广乡风文明建设十大先进典型。该市创建全国文明村4个、自治区文明村6个,灵山县佛子镇元眼村、浦北县北通镇清湖村获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钦州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韦戴卓表示,下一步钦州市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凝心聚力,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行动,高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王 新 刘超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