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新闻总第5447期 >2023-02-14编印

258个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公布
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
刊发日期:2023-02-1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日前,经县级申请、省级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自然资源部认定258个县(市)为第一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其中,土地资源类183个,矿产资源类57个,海洋资源类18个。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

2022年8月,《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的通知》下发,正式启动示范县(市)创建认定活动。

创建活动以县(市)人民政府为创建主体,以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核心,以完善政策协同为抓手,从土地、矿产、海洋三个方面进行分项创建,为各地探索创新提供支撑保障。通过示范创建,倒逼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激励各类资源要素更好服务新发展格局。通过示范创建,强化正向激励,探索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政策创新和技术创新,更好发挥示范县(市)在节约集约领域的首创作用。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围绕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示范县(市)创建为平台,进一步鼓励和指导各地开展创新实践,使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模式、技术、管理创新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并推广应用。

   (宗 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