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场监管部门:
已约谈四家被投诉影院
近日,宁夏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分局接到多起电影院消费投诉,消费者表示春节期间在电影院观看3D电影时,被告知需自行购买3D眼镜,消费者表示不认可,投诉至12345平台。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前往被投诉的影院检查,发现该影院将自身配备的3D眼镜分为免费与付费两类。电影院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影院内提供免费的循环使用的3D眼镜,同时消费者也可购买3D眼镜,观影结束后可将眼镜直接拿走。但投诉人表示,消费时影院工作人员未告知自己有免费的3D眼镜可供选择,存在涉嫌引导其购买3D眼镜的行为。执法人员在影院现场也未看到任何免费提供3D眼镜的告知与提示,只看到了建议购买3D眼镜的提示。
针对消费者投诉及现场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对金凤凰电影院、万达影城东方红店、大地影城CCmall店、U.Life影城国芳百货店4家被投诉电影院进行了约谈。约谈会上,执法人员向商家普及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告知商家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的3D眼镜是其应承担的服务义务,恶意引导消费者自费购买3D眼镜的行为是影院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执法人员要求4家影城立即整改,将免费3D眼镜展示在检票口,并以标语和口头提示的形式,明确告知消费者可自行选择免费3D眼镜。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分局呼吁,经营者应秉持诚信经营的原则,自觉抵制各类不良的营销方式,将服务放在第一位,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和服务。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学会识别消费陷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维权。
四川涪城市场监管部门:
将对辖区影院开展全覆盖检查
春节期间多部电影上映,点燃市民观影热情。然而,近日有部分市民反映,个别电影院不再提供免费3D眼镜,观看3D影片需消费者自备或到店购买。观影时额外付费购买3D眼镜,合法合规吗?
记者了解到,3D眼镜是观看3D电影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经营者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施。影院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属于“不平等格式条款”。市消委会呼吁加强对影院此类行为的监督执法,纠正此类“霸王条款”,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随后,记者从涪城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通过近期执法检查发现,辖区部分电影院确实存在“不提供免费3D眼镜,请自备或到前台购买”的消费提示。执法人员表示,该行为系影院转嫁自身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对相关影院进行了约谈,要求其立即整改。目前,部分电影院已完成整改,一家拒不改正的电影院被立案调查。涪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下一步,将对辖区电影院开展全覆盖检查,坚决杜绝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综 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