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震宇、朱利萍:原告王国峰与被告王震宇、朱利萍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685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赵温、李延林:本院受理原告王银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2月20日9时10分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西一路法庭(新城广场菜市场4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庹天银:本院受理李正平、冯文科、杨启红、黄光琴与庹天银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2328民初3311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安纪群:王永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724民初29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归还借款7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亢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
焦建华、闫博: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豫0928民初76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武院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34民初33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车辆损失20000元、施救费1500元。自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田仁美:本院受理原告石启生诉被告田仁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0626民初364号,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一、被告田仁美欠原告石启生货款4000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一次付清;二、驳回原告石启生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220元,由被告田仁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福建若可食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晓岚、郑莉玲与你单位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答辩书或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将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庭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一层,电话:83803272。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西安云中山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西安曲江新区李保光烟酒商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陕西众泰医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陕西金瑞药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陕0102民初129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胡元辉(512927197507152672):本院受理原告汪仕海、胡文明、刘介诉你和姚瑶合同纠纷三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川1381民初6625、6626、66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刘素娟:本院在审理(2022)辽0381民8833初号原告廉久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截止于开庭前,开庭日期2月7号9点在本院腾鳌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李昌营、董超云、河南泸沈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秦东英诉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豫1602民初85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闫希孝、薛新辉:本院受理原告张彦志与被告闫希孝、薛新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721民初348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或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