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市局工作要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行动起来,开展各项宣贯落实工作。一是迅速组建专班,部署《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第一时间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督促指导食品生产企业率先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二是精心组织抽考,把关“关键少数”。组织全区食品生产企业36名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进行抽考,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考核并全部考核合格,严格把关企业管理人员能力,提升企业风险管控水平。三是落实企业责任,颁发任命证书。指导食品生产企业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和《食品安全员守则》,并对经培训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颁发任命书,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李天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