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408期 >2022-12-13编印

辽宁沈阳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车位开放共享
刊发日期:2022-12-1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孟祥山) 12月7日,辽宁省沈阳市召开“城市道路交通缓堵保畅工作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静态交通秩序整治)”。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3年,沈阳市将全面启动行政事业单位车位开放共享,按照“应开尽开”原则,各单位将内部车位在夜间面向市民开放共享,以缓解周边居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夜间停车难问题。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何振文说:“依据《沈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沈阳市缓解停车矛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多方受益、应开尽开的原则,行政事业单位专有停车场将全面实行错时开放共享,由产权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停车场价格评估,报主管部门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批后,通过竞标形式引入运营机构或委托国有公司经营。对于产权单位与财政有缴拨关系的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财政,财政以部门预算形式按比例(或全额)将收益返还给产权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停车场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专有停车场对外开放经营,应将停车场信息接入沈阳市‘一网统管好停车场景’,便于市民查找。”

沈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明在发布会上表示,从明年起,沈阳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坚持全警常态管理和专项集中整治相结合、人工处罚和科技设备装备整治相结合、严格执法和人性化执法相结合,不间断地开展静态交通治理工作,全面规范沈阳市道路停车秩序,努力减少影响交通通行、造成交通拥堵、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停车行为,使街面停车秩序规范、有序。对城市道路内“起二排”“中间停”、堵塞消防应急通道、影响出入口安全视距、在斑马线和黄格线等违法停车等行为,实施“处罚+拖移”措施,有效遏制违法停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