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402期 >2022-12-05编印

从高铁到空调 涉及衣食住用行方方面面
新《噪声法》实施 居民消费生活质量稳步提升
刊发日期:2022-12-0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 本报记者 张丽娜


“总体上来看,防治噪声污染既是关乎家长里短的小事,也是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大事,既是小事又是大事,可见噪声污染防治有一定难度,需要大家齐心协力。”11月28日,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记协线上举办的以“普及噪声防治 共创安宁环境”为主题的第二十六期环境茶座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毛玉如这样表示。


2025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将达到85%

今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或“新法”)正式实施,这是该法实施20多年来第一次全面修订。《噪声法》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和谐安宁生活环境需要的务实举措,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噪声污染伴随着城镇化、工业化产生和发展,已成为老百姓身边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推动解决群众的噪声困扰,已成为最普惠民生福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又一重要领域。今年是噪声污染防治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噪声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入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副司长杨龙在环境茶座致辞中表示。

“我们的主要目标就是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有效落实治污责任,稳步提高治理水平,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到2025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毛玉如说。

贯穿衣食住用行方方面面

噪声污染防治的科技研究贯穿在人们衣食住用行的方方面面。在此次环境茶座上,与会专家也介绍了相关领域的科研成果和发展方向。

在居住方面,我国新建建筑隔声性能正在逐步提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员闫国军介绍说,我国在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方面正在发生一些重大变化,《噪声法》和民用建筑设计相关标准将会共同促进相关单位共同承担起建设民用住宅的职责,让室内的声环境达到或者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

在出行方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辜小安介绍说,近40年来,铁路交通在速度越来越高的同时,噪声污染防治的技术水平也日新月异,国铁集团也开展了关于高速铁路噪声控制技术研究和应用方案的重大专项来持续滚动地做相关研究。

噪声污染防治离不开科技的支撑。记者了解到,为了支撑《噪声法》的实施,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与广大的声学领域同行共同研究提出了“宁静中国”专项科技行动计划,助力加快噪声科技研发的步伐。

对此,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研究员田静表示,无论是噪声污染的限值、评价标准、法规的制定,还是测量方法的规范,乃至具体到噪声污染源的控制,都需要深入的基础研究和相关技术的开发应用。

北京市科学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魏志勇介绍,我国有些产品已经打破了国外产品的市场垄断,并逐步占领了较大的市场份额。“比如像阻尼弹簧浮置道床、阵列式消声器等。”魏志勇说。


空调器、油烟净化器等产品噪声控制迎来新变化

    噪声扰民屡见不鲜。不久前发布的2022年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提到,噪声扰民在全部环保投诉中排第二位,仅次于大气,而在噪声扰民里,社会生活噪声占了57.9%。本期环境茶座上,西北大学教授王社坤介绍了《噪声法》涉及社会生活噪声方面诸多新的变化,并且针对一些常见的社会生活噪声类型介绍了《噪声法》提出的新要求和规定。

    据王社坤介绍,针对引起最多关注的广场舞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公共场所的活动,新法第64条第二款、第三款的两个条文对公共场所的活动进行了约束,给出了控制或者约束公共场所噪声污染防治的方向,即主要通过区域、时间、时段和音量这几个要素对公共场所的噪声活动进行管理。

    比如在上海,晚上10点到早上6点不允许开展噪声活动。另外,公共场所管理者可以通过作用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提醒活动者声音是否超标。

第二个引起关注的是关于装修的问题。据王社坤介绍,与老法相比,新法对装修活动约束范围不再仅限于住宅楼,同时也包括商铺和办公楼,主要是工人居住或办公的建筑物进行的室内装修活动,都要遵守规定。

    第三个在实践中引发关注的是涉及到高音广播喇叭的使用。老法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造成敏感建筑物居民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日常生活中,在很多情形下,高音广播喇叭使用必要的,也是必须的。针对这种情况,新法做了例外的规定,原则上禁止使用,但在一些紧急情况下,比如发生突发事件,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比如学校每天要做广播操、眼保健操等,需要喇叭。允许使用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使用,可能要采取对音量和喇叭朝向的控制,尽量避免对于周边居民造成敏感建筑物的影响。

“第四种噪声主要是商业经营造成的。”王社坤说,老法规范了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行为,例如拿扩音器喊产品打折信息等。针对这种行为,新法延续了这样的规定,但是做了一些优化,把禁止行为的类型做了更精确的描述,就是禁止采用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除了高音喇叭之外,包括用电视机、留声机、乐器,包括在门口唱歌等都是被禁止的。

    记者了解到,对于商业经营活动,新法增加了一个控制要求,即除了广告宣传行为还有其他行为,比如在店门前摆夜市,消费者的喧哗声,早上、晚上装卸货物的声音等,都被纳入到噪声控制的范围里面。据介绍,针对空调器、风机、油烟净化器、变压器等设施设备的噪声控制,新法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控制范围的扩大。老法只控制商业经营活动中所使用的设施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新法取消了商业经营活动范围。也就是说,只要使用了设施设备造成污染,都要适用这个法律的规定。另一方面是对社会生活设施设备的控制方法做了区分,对商业经营方面适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对其他设施设备要求采取措施行为管控,要求优化布局、集中排放。

    同时,对居民楼电梯、楼宇水泵等公用设施的噪声要求,根据新建还是扩建,要求建设单位以及运营单位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措施,达到民用建筑的标准要求。

    另据记者了解,《噪声法》还参考了深圳、西安等地试验的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的时候进行噪声状况公示,明确楼盘周边有什么声源,采取了哪些隔声设计,楼宇公用设施的位置和建筑隔声情况怎么样,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来倒逼房地产开发商重视噪声污染防治,从源头解决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