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区域总第5402期 >2022-12-05编印

强宣传 树标杆 促规范
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刊发日期:2022-12-0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王春宝 □ 林士卿)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食安办组织辖区学校食堂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开展餐饮环节《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培训,辖区共114家餐饮服务包保主体相关负责人参加。

此次培训,重点就11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实施的《规定》中的餐饮服务环节进行详细解读,并对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常见问题开展培训指导。在培训开始前,集美区市场监管局还联合集美文教区管委会、集美区教育局在现场举办了一场学校食品安全总监授聘仪式,来自集美大学、华侨大学、厦门十中、灌南小学、滨海幼儿园等学校的食品安全总监被授予“食品安全总监”聘书。

据悉,为了快速普及新规,将《规定》覆盖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美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强宣传、树标杆、促规范等多项举措,不断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地有声。

强宣传,确保责任意识传导到位。组织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部分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学校食堂等分批次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宣贯,现场分发食品安全风险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及记录模板,并印制《规定》宣传册一万本,由各市场监管所结合日常监管向企业宣传发放。

树标杆,引导企业主动压实责任。选取辖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规模较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较为规范的企业以及学校等作为试点单位,点对点指导其先行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风险防控机制、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示范引领辖区企业落细落实《规定》要求。

促规范,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在示范先行基础上,总结提炼试点推广经验,探索形成有效机制方法,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下一步,集美区市场监管局还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辖区重点企业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新规指导,进一步落实《规定》有关要求,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