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平强(公民身份号码:522121198012132412):本院受理的(2022)黔0304民初 7069号袁贵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判决内容为:一、由被告李平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袁贵刚货款14500元,并从2017年8月7日起以14500元为基数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至全部货款付清之日(2017年8月7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按年利率24%计算,从2020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二、驳回原告袁贵刚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被告李平强承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判决,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高亚东:本院对原告海城市耿庄镇勇双饲料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81民初6559号民事判决书和诉讼费用催收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南台法庭领取判决书和诉讼费用催收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李生:本院受理原告唐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81民初5965号民事判决书和诉讼费用催收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海城市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九份,上诉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特此公告。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罗书祥、王艳:本院受理的(2022)川1921民初3082号,原告通江县宝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除公告以外的法定方式无法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罗书祥、王艳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通江县宝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36142.11元;二、驳回原告通江县宝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罗书祥、王艳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耿广侠:本院受理原告刘亮亮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是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楼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孔凡峰、周口市通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沈丘县鑫晨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定于2022年12月29日下午15点在本院沙南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2月26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刘建伟所有的位于新密市城区溱水路北侧、密州大道东侧(东城半岛二期)2号楼1单元3层301(预告登记号:豫(2017)新密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946号)房产一处依法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巩超、王冰:本院受理原告陕西汇和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闵柯华:本院受理原告海城市耿庄镇勇双饲料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81民初6560号民事判决书和诉讼费用催收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海城市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九份,上诉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特此公告。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李太文:本院受理姚恩华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川1381民初510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郭平:本院受理原告张美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华路法庭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张平平:本院受理原告西安市新城区爆裤衣品服装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2)陕0102民初125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生效。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