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捷:本院受理原告韦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812民初57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王伟洪:本院受理原告淮安市沪苏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及胡国庆追收抽逃出资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812民初614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香韵堂(福州)贸易有限公司、淮安力天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建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重庆美心麦森门业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许依军:本院受理范道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淮安一庐装饰有限公司、陈加欢:本院受理原告朱兆友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812民初65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张裕文:本院受理原告王磊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812民初49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张波:本院受理原告潘金彪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2)陕0102民初918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生效。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李卫峰:本院受理原告西安市新城区天洋管业批发部(经营者李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范正强:本院受理杨大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522民初27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杨小华(510722198509265320):本院已受理原告张小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与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西充县人民法院晋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胥国栋(512929197406080019):本院已受理原告王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与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2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在西充县人民法院晋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高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安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21民初24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西佛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台安县人民法院
王建国: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市支行与被告王建国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泰兴市人民法院虹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杨开东(512930196912035553):本院受理原告杨发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川1381民初50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王春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梨树县支行与你、于永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吉0322民初3175号民事判决。该判决判令你、于永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7973.71元(利息计算至2022年8月4日),此后利息按照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 1000元,由你、于永林共同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梨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结果为一审判决,如不服本判决,你有权自公告期满之后15日以内通过本院向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
安岳奥美森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岳鑫永恒鞋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安岳奥美森鞋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告安岳奥美森鞋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安岳鑫永恒鞋材有限责任公司货款49460元及违约金。案件受理费1037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637元,由安岳奥美森鞋业有限公司负担(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四川省长鸿货运有限公司、唐世洪:本院受理原告马福与被告四川省长鸿货运有限公司、唐世洪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二被告支付原告吊车租赁费146666元。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四川省长鸿货运有限公司、唐世洪:本院受理原告曹光与被告四川省长鸿货运有限公司、唐世洪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告四川省长鸿货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曹光租赁费371870元及违约金72000元。案件受理费826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8860元,由被告四川省长鸿货运有限公司负担(限被告四川省长鸿货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张立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722民初11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法院
韩贺民:本院受理原告魏少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0525民初6736号民事判决书,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米玉坤: 本院受理原告王相成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0525民初7514号民事判决书,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郑家成、朱启昌:本院受理原告王亚楠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0525民初7513号民事判决书,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金家祥:本院受理严明良诉你民间借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原告证据复印件。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杨成虎(512929197312180211):本院已受理原告袁小琼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与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2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西充县人民法院晋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