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379期 >2022-11-02编印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
双方之间更倾向于是承揽关系
刊发日期:2022-11-0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代厨人员按照客户的要求做饭,在交付工作成果后客户支付报酬,因此双方之间更倾向于是一种承揽关系。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代厨人员只对劳动成果向定作人负责,代厨人员如何完成工作,定作人无权干预。付建表示,按双方事先约定,代厨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他人或自身损害的,定作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在代厨人员存在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与其相适应的赔偿责任,对于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代厨人员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