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378期 >2022-11-01编印

福建各级消委会第三季度消费者投诉解决率达72.52%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99.01万元
刊发日期:2022-11-0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王春宝 □ 林士卿) 近日,福建省消委会发布2022年第三季度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数据,数据显示,第三季度福建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8999件,解决21031件,解决率72.52%。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99.01万元,其中属于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30件,加倍赔偿额1.26万元,接待来访、接受咨询54797人次。

根据发布的数据显示,质量问题成为首要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和合同问题仍然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三者占投诉总量的五成以上。投诉性质划分:该季度受理投诉案件中,质量问题9570件,占投诉总量的33%;售后服务问题6294件,占投诉总量的21.7%;合同问题6062件,占投诉总量的20.9%;安全问题3293件,占投诉总量的11.36%;虚假宣传问题1149件,占投诉总量的3.96%;价格问题719件,占投诉总量的2.48%;假冒问题332件,占投诉总量的1.14%;计量问题269件,占投诉总量的0.93%;人格尊严问题5件,占投诉总量的0.02%;其他问题1306件,占投诉总量的4.5%。

汽车类投诉980件,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五位,占总投诉量的3.38%,与2021年同期相比,投诉量呈上升趋势。此外,合同问题的投诉共6062件,位居性质类投诉第三位,占总投诉量的20.9%,与2021年同期相比,投诉量增长了125.52%,其中因格式条款应用而引起争议的纠纷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