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桂丽:本院受理谢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石明亮:本院受理原告路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812民初60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王立青:本院受理李金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灌南县新兴庄镇新家惠鞋服广场:本院受理原告清河区莉成鞋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812民初66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侯茂华(512930195805058184):本院受理原告袁克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贾强德(512930197404166332):本院受理原告李长金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30日上午9时40分在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罗晓斌(511381198301106979):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易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建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 。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 2022 年11月30日上午10时20分在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任泽江(512930197004178190):本院受理原告涂金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在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魏海军(511381198706116876):本院受理原告何雨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30日上午10时30分在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赵元杰(512930196411026990):本院受理原告李晓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大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30日上午9时50分在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李洪: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2)川1381民初45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李洪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816.07元及2022年3月21日之前利息1422.85元,并以9816.07元为基数自2022年3月22日起按月利率5.4375‰计付利息至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50元,由被告李洪承担。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涂汉林: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涂汉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2)川1381民初45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涂汉林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本金49500元及2022年3月21日之前的利息10198.54元,并以49500 元为基数自2022年3月22日起按月利率10.6875‰计付利息至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275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875元,由被告涂汉林承担。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王自文: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自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2)川1381民初45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王自文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4000元及 2022年3月21日之前的利息455.26元,并以24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3月22日起按月利率9.1‰计付利息至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000元,由被告王自文承担。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黎伟:本院受理的(2022)川2021民初3243号原告浙江南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黎伟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院按浙江南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954元,减半收取计477元,公告费600元,由浙江南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李宇航、李冬朋、焦旭涛、段朝瑞、孟丽鑫:本院受理原告山西鑫华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劳动争议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马鑫、米文忠、马思平、罗鹏飞、刘岩:本院受理原告山西鑫华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劳动争议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刘林伟、孙悦琪、祁国鑫、齐迎澳、高晨:本院受理原告山西鑫华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劳动争议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范永强、曾巧、白明、安明军、李怀扬:本院受理原告山西鑫华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劳动争议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冯洋、杨鑫雨、魏一帆、王伟超、李瑶:本院受理原告山西鑫华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劳动争议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任伟:本院受理原告袁明珠诉你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陕0102民初968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陈明英:本院受理周福芬与你、冯厚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将于举证及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巴铃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