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宣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邑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向本院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鹿邑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薛磊:本院受理原告张燕辉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2年10月9日作出(2022)豫1628民初4087号民事判决,现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期满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大石桥镁砖厂:上诉人海城市金海物资有限公司就(2021)辽0381民初1045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满庆江:本院受理梨树县沈洋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孤家子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
赵国军:本院受理曲丽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孤家子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
王世中:本院受理陈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孤家子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
程彬:原告杨国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
李成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诉被告张小天、李成忠、成都浩然至成物流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翠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
史立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冀0525民初15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隆尧县人民法院
李腾辉:本院受理原告苑山根、苑建民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2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王占群:本院受理原告郭付松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1民初1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胜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徐娟:本院受理原告崔子豪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1民初16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胜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刘军伟、刘芳丽:本院受理原告李凤菊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豫1602民初614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盐城嘉乐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罗顶元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903民初32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张天均:原告高峰与被告张开芬、张天均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730民初162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则发生法律效力。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廖恒:本院受理原告资阳市天乐农资有限公司诉你(2022)川2021民初3043号、(2022)川2021民初4170号买卖合同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两案的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康花:本院受理原告康留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2022)豫1602民初55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南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李晨:本院受理原告张琳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422民初37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庞勋:本院受理的(2022)川1921民初2750号原告舒正强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陈尧:本院受理的(2022)川1921民初2752号原告王鸣新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杨洋:本院受理原告西安天将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2)陕0102民初1040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生效。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李闯:本院受理原告何万清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21民初23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西佛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台安县人民法院
周彬:本院受理原告唐琼与被告周彬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李帅: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解除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2、要求偿还贷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6237.01元(2022年8月20日前利息),之后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20日内。该案于2022年12月12日上午9点00分在阆中市人民法院千佛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赵洪兴: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解除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2、要求偿还贷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4763.28元(2022年8月20日前利息),之后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20日内。该案于2022年12月12日上午9点00分在阆中市人民法院千佛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注销公告
邯郸市峰峰矿区邦运运输有限公司(注册号130406000024238)已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解散,请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来本公司申报债权。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豫0183执恢1138号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1月14日通过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新密市帝安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新密市城区互助路南侧、荟萃路西侧、报恩街北侧、浮戏路东侧(中盛景苑)8号楼2单元5层501房产一处[预售证号:170060]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www.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