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364期 >2022-10-13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10-1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尚海彬、李春芳:原告刘洁与被告尚海彬、李春芳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14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何兰春、许燕鹏、马红彬:本院执行的馆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何兰春等人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33执132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被执行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馆陶县人民法院(2021)冀0433民初162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强制措施包括且不限于冻结、划拨银行账户、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籍泰岳、郝庆周、代跃鹏、付保安:本院执行的馆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籍泰岳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33执133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被执行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馆陶县人民法院(2022)冀0433民初13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强制措施包括且不限于冻结、划拨银行账户、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黄树兴:本院受理原告雷锡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陕0102民初82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刘杰伟、高翠霞:本院受理曹成林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安毅、李新为、河北魏州机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振喜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韦万周:本院受理原告安龙县富飞租车行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第三日下午14:3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王清海:本院受理原告姚春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年11月9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平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蒲秋红:本院受理(2022)川1921民初3078号原告王丹丹与被告蒲秋红“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将于举证期(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张承香:本院受理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22)鄂2801民初88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阮宏喜:原告王振平、宋吉苹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721民初207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

陈明圆、陈善奎:本院受理的(2022)川0502民初2211号原告成都神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22年11月1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刘慎营、王道建、郑显群、郑建卫:本院受理原告鲁法才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届满第三日下午14点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本案将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韩坤杰:本院受理原告海通盛豪(辽宁)商贸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781民初21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

赵丽秀:本院受理原告刘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781民初18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

赵丽秀:本院受理原告曹树仁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781民初23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

李昌营、董超云、河南泸沈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秦东英诉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纺织路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陕西众泰医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陕西金瑞药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杨广义:原告邓淑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靠山庄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14日10时至2022年11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被执行人高婷在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11287500股)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

公        告

2022年9月16日,盱眙县人民法院根据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苏绿苑园艺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同年9月16日指定江苏法之衡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绿苑园艺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根据《公司法》第185条规定,现江苏绿苑园艺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通知江苏绿苑园艺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人、股东在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依法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家禧广场2幢7005室,江苏法之衡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花平敏,电话15261777990。特此公告。

江苏绿苑园艺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9日

公        告

2022年9月14日,盱眙县人民法院根据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裁定受理盱眙亿宏商贸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一案,同年9月27日指定江苏法之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盱眙亿宏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根据《公司法》第185条规定,现盱眙亿宏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通知盱眙亿宏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股东在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依法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金鹏大道58号家禧广场2幢7010,江苏法之衡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宋琦,电话:18952359027。特此公告。

盱眙亿宏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10月9日

公        告

2022年9月14日,盱眙县人民法院根据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裁定受理盱眙天富商贸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一案,同年9月27日指定江苏法之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盱眙天富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根据《公司法》第185条规定,现盱眙天富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通知盱眙天富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股东在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依法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金鹏大道58号家禧广场2幢7009室,江苏法之衡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孙啸,电话:13813305983。特此公告。

盱眙天富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10月9日

公        告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22日裁定受理扬州汇金谷九州影视城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321027000154081,以下简称九州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但管理人一直未接管到九州公司的印章及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上述未接管到的公司所有印章及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于2022年10月13日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