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352期 >2022-09-20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9-2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吴凤英:本院受理原告夏海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张显会:本院受理原告王春权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届满第三日下午14点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本案将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岑永明:本院受理原告王昌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届满第三日下午14点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本案将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朱继托、刘丽: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商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3民初29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韩廷辉、张慧芳、夏爱花、刘红伟、韩海恩: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商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3民初29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刘明礼、戚玉、刘凤鸽: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商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3民初2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汪洪星、朱艳丽、刘圣兴、刘红卫、魏可信: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商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3民初30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西安市广济房地产开发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西安市房地产经营三公司诉你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陕0102民初347号民事裁定书、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姚安伟:本院受理闫华玉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602民初6196号民事判决书;如你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夏正印:本院已受理原告贵州德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付志海、夏正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审判组织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21日下午15时0分在德江县人民法院高清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曾玉成:本院受理的原告于代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李新路、赵东雪:本院受理原告袁焕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1081民初79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胜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孙志成:本院受理原告吕德瑞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胜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崔洪亮:本院受理原告褚华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杨跃明、杨金秀:本院受理原告杨万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 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韩秋玲:本院受理侯坤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523民初28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孙瑞龙:本院受理原告潘凤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728民初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怀安县人民法院

齐建华、弥海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霸州市胜芳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1081民初5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胜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