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市场总第5350期 >2022-09-16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9-1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王明德:原告刘金洪与被告王明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730民初278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陈加庆:原告赵满菊与被告陈加庆离婚纠纷一案,因你现住址不明,本院无法给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程序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10时30(遇节假日顺延)在洗马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杨占江:原告邯郸大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占江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394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北鼎嘉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陕西高迪领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邯郸市爱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河北晨莹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河北鼎嘉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674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赵辉:本院受理原告曾凯歌、张立涛、王刚强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豫1602民初36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刘淑华: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未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1日上午9时40分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侯兴德: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未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1日上午9时20分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罗宗秀、李廷金: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未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1日上午9时10分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冯晓亮: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未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1日上午9时40分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李梦林、陈肖肖: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未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1日上午9时40分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罗金英: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未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1日上午9时40分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李勇: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未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1日上午9时40分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张国寿、陈肖肖: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未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1日上午9时40分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仲安昌: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未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1日上午9时40分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王小飞: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未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1日上午9时00分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屈奎: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未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1日上午9时40分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韩维: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未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戚友国: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未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高开强: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未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2年11月1日上午9时40分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余吉昌:本院受理原告韦阿椿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327民初9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册亨县人民法院丫他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

许华、崔娟、王高中、田景兰、赵红卫:本院受理原审原告杨彬诉你们无因管理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8民再2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