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344期 >2022-09-07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9-0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吴晓妲: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百合新地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吴晓妲: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百合新地置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陈鑫垚: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新华区迈斯客斯酒吧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黄理升:我院受理原告刘发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324民初31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仪陇县人民法院马鞍法庭予以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龙艳杰:本院受理原告相征民与被告龙艳杰民问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721民初349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岔河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陈东生:本院受理秦安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2022)皖1523民初4015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一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晓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何高英:本院受理施申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2)皖1523民初4004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一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晓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冯宁:本院受理王志琴、陈世江与冯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号为(2022)黔2328民初200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戚有成:本院受理原告黄合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623民初4420号起诉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间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22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23日10时止(延迟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范振良持有的在河南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5611702股(整体处置不拆分),以1.77/股元的价格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22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23日10时止(延迟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法司拍卖网络平台上,对王长征持有的在河南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共计3647607股,以1.77元/股(3647607股股权整体处置,不拆分),对李建修持有的在河南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共计3647607股,以1.77元/股(3647607股股权整体处置,不拆分)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22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23日10时止(延迟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薛祥持有的在河南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共计2805852股以1.77元/股(2805852股股权整体处置,不拆分)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22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23日10时止(延迟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李文生持有的在河南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共计8417554股以1.77元/股(8417554股股权整体处置,不拆分)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22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23日10时止(延迟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刘瑞敏持有的在河南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共计2104387股以1.77元/股(2104387股股权整体处置,不拆分)。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22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23日10时止(延迟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开封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在河南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6%的股权,共计27777922股以1.77元/股(27777922股股权整体处置,不拆分)。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浙0211破16号之一

本院于2021年11月18日依法裁定受理宁波康兴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因宁波康兴投资有限公司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于2022年8月22日提请本院终结宁波康兴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院经审查认为,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8月25日作出(2021)浙0211破1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宁波康兴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浙0211破16号之一 

2021年11月18日,本院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的申请裁定受理宁波康兴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宁波康兴投资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明显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符合法定宣告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8月25日裁定宣告宁波康兴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9月16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北塘集装箱海鲜街商铺拆除后中央空调室内外机及可回收废旧金属物料”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标的已于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9月13日(延牌)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详见https://www.tpre.cn)。在挂牌期间内,竞买人须按照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同时与我公司联系咨询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展示时间:2022年9月8-9日。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拍卖咨询、登记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止(节假日除外)。竞买登记手续:详见中拍平台发布的拍卖文件。咨询登记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咨询电话:23312288。

天津渤海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9月23日上午11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千间六段1-503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标的已于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9月20日(延牌)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在挂牌期间内,竞买人须按照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同时与我公司联系咨询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咨询登记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22日止(节假日除外)。咨询登记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咨询电话:23312288。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15日10时至2022年9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武遗萍名下牌照豫BXD357车辆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21日10时至2022年9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河南润恒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南省通许县人民路东侧美林湖畔小区9号楼1单元101、102、301、302、401、402、501、502、601、602、701、702、11号楼1单元101、102、301、302房产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2022)豫0183执恢885号

本院在执行马彦飞诉翟绍锋、郭梅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将于2022年10月7日上午10时至2022年10月8日上午10时在新密市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www.jd.com)对被执行人位于新密市富民路社区南区2号楼1单元负一层西户房产一处进行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