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343期 >2022-09-06编印

湖北省宜昌市发布纾困贷款贴息方案
刊发日期:2022-09-0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默晓龙)近日,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发布了《宜昌市纾困贷款贴息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贷款贴息对象、标准和要求。

据了解,此次《方案》贴息对象包括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新闻出版、旅游、零售、仓储行业在本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对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将给予年化利率1.8%的贷款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扣除逾期等因素引起的各类非正常利息后,借款人实际已支付的利息。贴息期限从2022年6月1日起算,对银行为贴息对象范围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发放的贷款或者存量贷款,给予最长180天贴息,贴息方式为“先付后贴”,由市场主体(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先向银行支付利息,经申报审核通过后,由属地财政部门分批将相应贴息资金再拨付给市场主体。贴息金额对小微企业最高可达100万元,对个体工商户贴息金额最高为50万元。

《方案》中规定,申请贷款贴息的主体需为依法在宜昌市(含市级、各县市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且正常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办理银行须为宜昌市(含县市区)内银行。

《方案》同时要求,贴息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获得贴息资金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所获得贴息资金要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对多头申报、套取、骗取贴息资金,挪用资金用于理财等套利活动的,将按程序追回相应贴息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