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342期 >2022-09-05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9-0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葛和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812民初4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江涛(公民身份号码510721196505252017):本院受理的(2022)川0781民初1898号原告李书兴诉被告江涛、江油市城建建筑劳务开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2年8月19日作出(2022)川0781民初1898号民事判决书,并判决。原告李书兴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因本院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雷进旺:本院于2021年7月23日对原告魏淑萍与雷进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21)黔0113民初1212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2021)黔0113民初1212号民事判决书中全篇“被告雷世旺”补正为“被告雷进旺”。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董芷千: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合悦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诉你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21民初41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西佛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台安县人民法院

李军军:本院受理原告高邦锡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华路法庭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鲜智:原告李伟与被告鲜智、周书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921民初14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陈国昌、何跃华、代永胜:本院受理原告陈新强与被告何跃华、陈国昌、贵州金源投资有限公司、代永胜、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2328民初556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杜保林:本院受理原告马小君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满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甘肃省宕昌县人民法院

杜保林:本院受理原告马小君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满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甘肃省宕昌县人民法院

史立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与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隆尧县法院大张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理。

河北省隆尧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2022)豫0183执恢583号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0月7日通过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杨洋所有的位于新密市城区东大街南侧、规划路东侧、嵩山大道北、规划路西侧(东郡一品三期) 24号楼2单元8层802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豫(2017)新密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969号]房产一处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www.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2022)豫0183执恢371号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0月7日通过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崔明亮(公民身份证号码:410126196210231476)在河南新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股金权583200股(股金账号:00514013011001277018)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www.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2022)豫0183执恢929号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0月7日通过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晏冬冬所有的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龙门路南、高皇北路西4号楼5层501[预告登记证明号:豫(2018)郑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42611号]房产一处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www.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将于2022年9月10日10时至2022年9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大众帕萨特传祺牌商务车一辆,车辆号牌:晋CM8885。起拍价:154,707.2元,保证金:1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二咨询时间:自2022年9月1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9日10时(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可与阳泉城区人民法院联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18100343413,联系地址:阳泉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该公告已同步在“淘宝网”上发布。特此公告。

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将于2022年09月15日10:00至 2022年09月16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手机号18535359999使用权。起拍价:¥1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500元。二咨询时间:自2022年9月1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9日10时(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可与阳泉城区人民法院联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18100343413,联系地址:阳泉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该公告已同步在“淘宝网”上发布。特此公告。

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将于2022年09月15日10:00至 2022年09月16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手机号15835237777使用权。起拍价:¥1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500元。二咨询时间:自2022年9月1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9日10时(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可与阳泉城区人民法院联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18100343413,联系地址:阳泉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该公告已同步在“淘宝网”上发布。特此公告。

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送达公告

被执行人吕娜,我院将于2022年09月15日10:00至 2022年09月16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15835237777使用权,18535359999使用权。

公        告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31日裁定受理江苏鸿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鑫再生资源”)强制清算案件,并于9月1日指定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担任鸿鑫再生资源清算组,郁立亚为清算组负责人。鸿鑫再生资源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徐凤丽,联系电话:18912085656,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西路99号金汇广场3楼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鸿鑫再生资源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鸿鑫再生资源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应立即向清算组移交财产、会计凭证、合同、营业执照和印章,同时宣告自公告之日起上述印章、凭证、营业执照等资料作废。特此公告。

江苏鸿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清算组

公        告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31日裁定受理洪泽宁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通商贸”)强制清算案件,并于9月1日指定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担任宁通商贸清算组,郁立亚为清算组负责人。宁通商贸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徐凤丽,联系电话:18912085656,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西路99号金汇广场3楼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宁通商贸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宁通商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应立即向清算组移交财产、会计凭证、合同、营业执照和印章,同时宣告自公告之日起上述印章、凭证、营业执照等资料作废。特此公告。

洪泽宁通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公        告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31日裁定受理洪泽英飞尼迪创业投资中心(以下简称“英飞尼迪”)强制清算案件,并于9月1日指定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担任英飞尼迪清算组,郁立亚为清算组负责人。英飞尼迪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徐凤丽,联系电话:18912085656,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西路99号金汇广场3楼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英飞尼迪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英飞尼迪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应立即向清算组移交财产、会计凭证、合同、营业执照和印章,同时宣告自公告之日起上述印章、凭证、营业执照等资料作废。特此公告。

洪泽英飞尼迪创业投资中心清算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