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行业总第5328期 >2022-08-16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8-1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李献瑞、李剑梅、李艺涵:本院受理原告王文忠与被告李献瑞、李剑梅、李艺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381民初4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北票台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

张爱花、董振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平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32民初147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周口万村通达客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远田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623民初3980号起诉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王耀红:本院受理原告王小冇诉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3民初3531号民事判决书,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马亚光、候娜:本院受理原告黄国仁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3民初1972号民事判决书。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扎鲁特旗鲁北镇宏日施工队:本院受理原告白虎诉被告扎鲁特旗鲁北镇宏日施工队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通)及领取裁判文书通告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开庭前1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0月17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王凤海: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丰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826民初20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胡清华:本院受理原告李伟与你、贵州晔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为: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贵州晔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古月居项目部于2015年5月7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2、依法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李伟连带返还已付购房款371万元;3、依法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李伟连带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371万元为基数,从2015年6月11日暂计至2022年8月9日按年利率3.7%计算为983831.01元,利随本清;4、案件的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等费用由二被告负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使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10月9日9时30分在本院鸭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王明明:本院受理原告邱永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楼子店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郑州深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邯郸市奋然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新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为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22)冀0403民初3169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舒月伟:本院受理的原告柴超亚诉被告舒月伟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22)冀0403民初31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赵燕峰:本院受理的原告任鹏飞诉被告赵燕峰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22)冀0403民初64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俊涛:本院受理赵米华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602民初2714号民事判决书;如你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王文成:本院受理的原告王金玉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2)皖1126民初9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文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王金玉应得的征迁补偿款300342元。案件受理费5805元,由被告王文成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阮宏喜:本院受理王振平、宋吉苹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渡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

雷震:本院受理原告遵义市森宏泰纸品包装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为:1、请求被告支付原告货款24402.93元;2、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使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10月9日15时30分在本院鸭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张海彬:本院受理原告李庆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间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张海彬:本院受理原告李树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间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张海彬:本院受理原告李现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间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刘卫军:本院受理原告刘天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邺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刘超伟:本院受理原告刘函俊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23民初28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张泽红:本院受理的(2022)川2021民初2819号原告万利彬与被告张泽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万利彬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318元,公告费600元,共计918元,由原告万利彬负担(已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韦思城:本院受理陈明林与韦思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2328民初1685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