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315期 >2022-07-28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7-2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刘建:本院受理原告刘恩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黔0502民初47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清水铺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周口豫东医院、河南安德置业有限公司、张博淇、王彦斌、张红彦、李梦来、米雅丽: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商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周大春: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安顺精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方、第三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程序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2022年9月28日上午11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王敬林:本院受理原告唐文方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程序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2022年9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吴伟: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安顺精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方、第三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程序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2022年9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黄进军:本院受理原告范双强、杨银彪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欧立懂:本院受理原告关慧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徐伟:本院受理原告吴国伟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通过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22)豫1625民初13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李孝明:本院受理原告段永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点(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于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王禹锟(王宗军):本院受理张金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826民初15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于长今、丰宁满族自治县源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温海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826民初14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韩会祥:本院受理的原告北票市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北票市联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第三人韩会祥、蒋亚军、郝云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方法向你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辽1381民初3712号起诉状副本、(2022)辽1381民初1632号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拟定于公告期满60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9时,开庭地点本院第四审判庭,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公告发布满60日未到本院应诉,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

张士平:本院受理原告王建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812民初41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杜金民:本院受理原告淮安天元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83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曹大亮:本院受理原告刘剑武诉被告陈丽萍、第三人曹大亮、胡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判决。上诉人刘剑武就(2022)苏0812民初93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曹大亮:本院受理原告刘剑武诉被告陈丽萍、第三人曹大亮、胡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判决。上诉人陈丽萍就(2022)苏0812民初93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任娟:本院受理原告何长江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届满第三日下午14点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本案将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赵俊辉:本院受理原告常玉江与被告赵俊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526民初8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赵俊辉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常玉江借款本金10000元、利息8467.33元[6253.33元(2018年1月11日至2020年8月19日:10000元×20‰×31个月+10000元X20‰÷30天×8天)+2214元(2020年8月20日至2022年2月20日:10000元×12.3‰×18个月)],计18467.33元,并自2022年2月21日起以实际未还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2.3‰计算支付利息至还清为止;二、驳回原告常玉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4元,由原告常玉江负担1元,被告赵俊辉负担263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田延增: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濮阳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诉你与被告刘克玲、杨红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豫0928民初38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公开赔礼道歉书

本人徐高兴,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实施了非法捕捞行为,破坏了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们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愿意对生态和渔业资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我们诚恳地向社会公众道歉,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特此道歉。

赔礼道歉人:徐高兴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8日10时至2022年8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开封市金汉华府小区(原格林公馆小区)C3号楼230、330号商铺,C2号楼107、108、109、110、111、207、208、209、210、211号商铺,B5号楼101、301号商铺,C3号楼130号商铺、B5号楼201号商铺、B6号楼东单元706号房产、B6号楼西单元2504、2604、2703号房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8日10时至2022年8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河南润恒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南省通许县人民路东侧美林湖畔小区9号楼1单元101、102、301、302、401、402、501、502、601、602、701、702、11号楼1单元101、102、301、302房产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