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漳县巨龙碳素有限公司、邯郸市富科炭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23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张玉勤:本院受理河南普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周口新世家置业有限公司、李昀橙、白哲、李郡杰:本院受理周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智洪涛:本院受理原告许鹏举诉你等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3民初20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李长征:本院受理原告陈赞成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3民初13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郭长征:本院受理原告王国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3民初1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智洪涛:本院受理原告夏铁刚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3民初13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彭万秋(公民身份号码:522121198309072414):本院受理的李先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304民初1059号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解除原告李先琴与被告彭万秋的婚姻关系;二、双方子女彭笑一、彭亿由原告李先琴抚养,由被告彭万秋从2022年7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子女抚养费1000元/人直至子女分别年满十八周岁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信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李先琴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黄纪中:本院受理原告牛连清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223民初8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
王月法:本院受理原告高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
重庆市开州区南雅镇大冲村6组30号陈定云(公民身份号码:512222197102177273);重庆市开州区南雅镇大冲村6组30号刘海英(公民身份号码:512222197911195383):本院受理原告杨发琼诉你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22)渝0154民初28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二人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杨发琼货款15879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75.8元,由你二人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二份,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魏县中天健身器材门市:本院受理李委娟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李名怡:本院受理王芳与李名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2328民初1026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何世礼:本院受理李金翠与何世礼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2328民初871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霍野:本院受理梨树县沈洋镇百信种植专业合作社诉你与杨凤国、张金龙、金丽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孤家子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
姜波、王晓艳:本院受理郑淑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孤家子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
蒋中秋:本院受理原告欧儒琼与被告蒋中秋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2年9月7日上午9:00时在渠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
董华强:本院受理颜红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赔偿款4214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
勾云勇:本院受理任朝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
兰国庆:本院受理兰王昊宇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支付原告2013年9月至2022年8月抚养费54000元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
陈海兵:本院受理上海至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月供款44556.8元及违约金。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
张杰:本院受理李慧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不准双方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10日作出(2022)苏0803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姜保荣对淮安市兴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指定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淮安市兴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徐凤丽,联系电话:18912085656,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西路99号金汇广场3楼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淮安市兴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特此公告。
淮安市兴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