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建国:本院对原告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埝支行与被告吴建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川2021民初24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李贝贝:本院受理(2022)豫1622民初474号朱向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内容如下:准予原告朱向超与被告李贝贝离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李岩:本院受理原告许四友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南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郑志权:我院受理原告段都林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324民初2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仪陇县人民法院马鞍法庭予以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项朋辉:本院受理原告苏鹏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年8月25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平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王百魁:本院受理原告汪望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2022年8月31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平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华仁(天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任丘市卢卡体育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982民初18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胡伟:本院受理原告陈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金牛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裴野、张青伟:本院受理原告张海涛、王玉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要求给付本金45000元及利息)、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16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魏永安:本院受理原告纪长安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特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景聪明、陈玉玲、王友、刘仁兵、樊健峰:本院受理原告鲜博淋诉王铁、彭鑫博等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9月22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马鞍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杨永生:本院受理原告刘俊其与你及被告蔡丽艳、蔡金华、杨永革、杨慧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1民初63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胜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王涌波:原告徐小玲诉你、四川蜀山秀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朱翔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
唐建涛:本院受理原告高宇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25民初16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
李成龙、李艳艳:本院受理梨树县小宽镇普惠农村资金互助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孤家子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
周百成、张凤兰、王喜义:本院受理梨树县小宽镇普惠农村资金互助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孤家子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
葛思跃、寇兰兰:本院受理梨树县小宽镇普惠农村资金互助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孤家子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
刘芳、赵延庆:本院受理的万学娟诉你俩与温文红、欧育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俩公告送达(2022)皖1126民初9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温文红、欧育群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万学娟清偿247,464元及利息(利息自2020年9月30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赵延庆对上述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被告赵延庆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温文红、欧育群追偿;三、驳回原告万学娟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131元,由原告万学娟负担100元,由被告温文红、欧育群负担5031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2021)豫0183执5157号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8月19日上午10时至2022年8月20日上午10时在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张涛名下的位于新密市曲梁镇密杞大道南侧金盛服装商贸城3号楼2单元3层3024 (不动产权证号:豫(2019)新密市不动产权第0006944号)房产一处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www.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