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千飞、覃培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周树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杨哲、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苏思源、韩旭:本院受理原告王志恒诉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南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杨灵敏:本院受理原告刘洪萍与被告杨灵敏离婚纠纷一案(2022)川2021民初22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驯龙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张国军:原告全家玲与被告张国军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1322民初15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
马前军:本院受理原告李瑞锦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628民初30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李伟江:本院受理原告王晓朋诉你及被告李伟东、黄耀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434民初132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缪星云:本院受理韦文才、杨再琼与缪星云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328民初830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王健:本院受理袁江江与王健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328民初3240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夏清益:本院受理罗仕秀与夏清益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328民初1900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韦祖烟:本院受理王大连与韦祖烟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328民初1955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李安庆、罗天兰:本院受理邓翠云、封代琴、刘飞、刘西兰、钱昌荣、唐忠琴、徐云富与贵州省安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安庆、罗天兰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案号为(2021)黔2328民撤2号,困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贵州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鹏昇纸业项目部:本院受理梁绍成与贵州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鹏昇纸业项目部、贵州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2328民初919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周玉东:本院受理原告黄素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举证和答辩期限分别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点(遇节假日顺延)在睢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缺席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雷燕婷:原告王双雷与被告雷燕婷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丛民初字第72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庞润花、刘俊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张北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法院
黄祖华(公民身份号码:511028197805157718):本院受理(2022)川1083民初2961号原告四川隆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黄祖华、段自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决黄祖华、段自容立即归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截止2022年5月20日的利息4334.51元,2022年5月21日起的利息按9.73751‰计算,并按9.73751‰计收复利,直至付清为止;2、判决原告有权就拍卖、变卖黄祖华抵押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相关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2022年9月29日15时在隆昌市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如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辽0381民初1229号
原告于彭嘉诉被告刘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因被告刘立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完成送达,根据法律规定,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称被告从原告处进货,尚欠原告货款15000元。故我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所欠货款15000元及迟延利息。原告本案指定举证及提交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合议庭人员为审判长霍德新、人民陪审员张晓芸、赵玉岩。开庭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上午8:30,地点为海城市人民法院腾鳌法庭,届时不到庭将依法审理缺席裁判。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2022)豫0183执恢592号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8月14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杜丽丽所有的位于新密市城区开西一3号院东单元4层西户(产权证号:1401003859)房产一处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