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广告总第5301期 >2022-07-08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7-0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杨永生:上诉人蔡金华、杨永革就(2021)冀1081民初630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郑鹏辉: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豫0183民初9342号民事调解书,在执行李义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未按生效法律文书限定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现我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183执709号执行通知书、(2022)豫0183执709号执行裁定书、(2022)豫0183执70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如逾期仍未履行,我院将对查封被执行人郑鹏辉名下位于新密市城区青屏大街南侧、金凤路东侧、人和路西侧、晴岚西路北侧和园小区16号楼11层1111【不动产权证号:豫(2022)新密市不动产权第0003584号】房产一处,依法进行评估、拍卖。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谢国荣、承春芝:本院受理原告张雪丽诉你二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623民初1936号起诉书、传票等。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间为15天。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徐星:本院受理岑建财、陆国强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空白答辩状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在安龙县人民法院普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吕代琼、杨世学:本院受理的(2022)川2021民初2117号原告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毛家支行与被告吕代琼、杨世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告吕代琼、杨世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借款20000元及利息(以借款本金2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6.375‰的标准从2020年4月27日计算至2022年3月31日;按月利率6.375‰上浮50%的标准从2022年4月1日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吕代琼、杨世学负担(限被告吕代琼、杨世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黄家飞:本院受理的(2022)川2021民初1954号原告冯晴与被告黄家飞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解除原、被告合伙合同关系,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返还出资款108000元。案件受理费246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3060元,由被告黄家飞负担(限被告黄家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唐朝伦:本院受理的(2022)川2021民初1080号原告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新支行与被告唐朝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告唐朝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借款289000元及利息(以289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6.375‰的标准从2021年1月21日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636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236元,由被告唐朝伦负担(限被告唐朝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刘坤鹏、吴杰: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景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冀1127民初133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景县人民法院

石妹红:本院受理原告韩宝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汪加路:本院受理的(2022)川1083民初1712号原告曾维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并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钟锐锋:本院受理的(2022)川0522民初2529号原告王大荣与被告钟锐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资156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21年5月11日起按LPR的4倍即年利率15.4%支付至付清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等由被告承担。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效能监督卡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孙建会、陈玉稳,邢光磊诉你为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冀1081民初90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李金宝、赵丽秀:木院受理原告曹树仁诉被告李金宝、赵丽秀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翠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

赵丽秀、李金宝:木院受理原告刘申诉被告赵丽秀、李金宝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翠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

曹晓林:本院受理周明海与你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303民初112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准许原告周明海撤回对被告四川卓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及(2022)川1303民初11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一:被告曹晓林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明海支付尚欠工程款1400000元及资金利息,利息以1400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3月14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清偿时止;二:驳回原告周明海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宋烽:本院受理原告黄明勇诉被告宋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即(2022)黔0602民初438号案件。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坝黄人民法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该判决书主文为:由被告宋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黄明勇借款本金170000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1月17起至2019年8月20日止按年利率6%支付,从2019年8月21日起至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按照LPR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贵州中恒建设有限公司、孙俊军:原告安龙县沛腾建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328民初1236号民事裁定书,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庭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陈秀敏:本院受理原告海城市尚鼎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城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秀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辽0381民初146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张笑颜:本院受理赵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421民初2510号的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准予原告赵见与被告张笑颜离婚,二、婚生女赵函、赵亚诺、婚生子赵景浩由原告赵见抚养,被告张笑颜承担抚养费7013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30000元;于2023年12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于2024年10月30日前支付20132元。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

高胜利:本院受理原告吴梦磊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3 民初373号民事判决书。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宋友良、乔军光:本院受理原告舒丽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