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297期 >2022-07-04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7-0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郭二蕃(又名郭二磊):本院受理原告马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外出,具体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221年初3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平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郝晓军:本院受理原告郭春磊诉你、杞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具体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221年初56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平城法庭领取判决书,迫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刘二勇:本院受理原告龙威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具体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0221民初28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平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邯郸市丛台区福禄梦阁美容形象设计馆:原告袁守印与被告邯郸市丛台区福禄梦阁美容形象设计馆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袁守印在领取判决书十五日内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丛民初字第6975号民事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如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崔新锋:本院受理原告任勇彬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黔西南州义龙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国显等原告诉被告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8民初49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限期交纳案件受理费通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贵州梵道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龙县佳洁洗涤厂诉被告你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8民初5096号民事判决书及限期交纳案件受理费通知,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李磊:本院受理原告梅光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22)鄂2801民初64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安龙县众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罗明县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安龙县人民法院普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7日裁定受理涟水县常青制冷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同年7月1日指定江苏典业律师事务所为涟水县常青制冷电器有限公司清算组。涟水县常青制冷电器有限公司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周翔,电话:13770369978,债权申报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樱花路69号科技园B30栋,邮编:223300),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公司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公司或股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清算组将会申请涟水县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公司的股东和清算义务人将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特此公告。

涟水县常青制冷电器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7月4日

公        告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7日裁定受理涟水安东高峰静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同年7月1日指定江苏典业律师事务所为涟水安东高峰静电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涟水安东高峰静电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周翔,电话:13770369978,债权申报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樱花路69号科技园B30栋,邮编:223300),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公司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公司或股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清算组将会申请涟水县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公司的股东和清算义务人将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特此公告。

涟水安东高峰静电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7月4日

公        告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7日裁定受理涟水县蒙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同年7月1日指定江苏典业律师事务所为涟水县蒙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涟水县蒙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周翔,电话:13770369978,债权申报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樱花路69号科技园B30栋,邮编:223300),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公司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公司或股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清算组将会申请涟水县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公司的股东和清算义务人将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特此公告。

涟水县蒙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7月4日

公        告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7日裁定受理涟水县万通达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同年7月1日指定江苏典业律师事务所为涟水县万通达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涟水县万通达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周翔,电话:13770369978,债权申报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樱花路69号科技园B30栋,邮编:223300),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公司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公司或股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清算组将会申请涟水县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公司的股东和清算义务人将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特此公告。

涟水县万通达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7月4日

公        告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7日裁定受理涟水县博爱珠宝饰品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同年7月1日指定江苏典业律师事务所为涟水县博爱珠宝饰品有限公司清算组。涟水县博爱珠宝饰品有限公司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周翔,电话:13770369978,债权申报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樱花路69号科技园B30栋,邮编:223300),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公司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公司或股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清算组将会申请涟水县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公司的股东和清算义务人将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特此公告。

涟水县博爱珠宝饰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7月4日

天津渤海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7月18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大厦B座704-3室、704-4室、704-5室三处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标的已于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13日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在挂牌期间内,竞买人须按照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同时与我公司联系咨询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咨询登记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17日止(节假日除外)。咨询登记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咨询电话:18602267771。

年产5万吨混凝土外加剂项目

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混凝土外加剂项目:项目位于龙里高新技术产业园,本项目规划建设一幢丙类生产车间,计容建筑面积5821.2平方米,一层,建筑高度11米;一幢乙类仓库计容建筑面积448平方米,一层,建筑高度8.3米;一幢辅助用房,面积1178.26平方米,四层,建筑高度14.1米。建成后计划建设一条年产5万吨混凝土外加剂生产线。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建设单位名称:贵州宏发先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单位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冠山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盛源路。联系人:李工。电话:13950055206。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环评单位名称:贵州天地黔诚环保有限公司。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小车河街道花果园彭家湾花果园项目M区2栋1单元32层3号[小车河办事处]。联系人:岑工;电话:18984100782。邮箱313561178@qq.com。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是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指定邮箱)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贵州宏发先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