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289期 >2022-06-22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6-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王亚丽、王陆军:本院受理原告周荟芳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623民初3060号起诉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肖二涛:本院受理原告李梦杰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623民初3028号起诉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胡勇:原告王运长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3民初10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徐宇:本院受理潘金岳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328民初9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吴建立、尉氏县雨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业辉、王红梅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223民初944号、(2022)豫0223民初10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

邓朋井:原告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营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324民初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将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曹沙沙:本院受理朱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清河区湘食有厨酒楼、刘志斌、欧阳建军、何延:本院受理淮安市丽福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骆公元:本院受理原告清河区康正食品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812民初32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张鹏:本院受理原告张宝生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812民初25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张玉明:本院受理原告徐文洋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812民初30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袁树申、李月梅:本院受理孙海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526民初14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吴艳龙:本院受理原告周风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张北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法院

庞远敏:本院受理余贵云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将于举证及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巴铃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徐秀芳:本院受理原告张春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22)川1921民初1579号民事判决书。本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更正: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1日在消费日报刊登的拍卖公告中,原“将于2022年7月20日10时至2022年7月21日10时止”应为“将于2022年7月22日10时至2022年7月23日10时止”。特此更正。

天津渤海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7月7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北塘集装箱海鲜街商铺拆除后中央空调室内外机及可回收废旧金属物料”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标的已于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7月4日(即信息披露公告期)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详见https://www.tpre.cn)。在挂牌期间内,竞买人须按照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同时与我公司联系咨询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展示时间:2022年6月29-30日。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拍卖咨询、登记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6日止(节假日除外)。竞买登记手续:详见中拍平台发布的拍卖文件。咨询登记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咨询电话:18602267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