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4:综合总第5285期 >2022-06-16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6-1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周大勇(512930197201198270):本院受理原告何利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未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2年8月1日上午10点30分在阆中市人民法院老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姜树华:汪桂霞诉孟繁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结案。汪桂霞不服判决,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经我院审查其符合上诉条件,可以上诉,但上诉期间,本院无法联系你本人,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526民初4226号民事上诉状一份,请你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韦启德:本院受理原告王本云与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522民初14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子原告王本云与被告韦启德离婚。当事人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案件受理费260元,由原告王本云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河北启信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如元与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冀0481民初4994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康二城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

刘鸿宾:本院受理原告刘羿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8民初229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蓝晓钢:本院受理的(2022)川0502民初1117号原告欧开科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夏云平:本院受理的(2022)川0502民初1144号原告张常柱,(2022)川0502民初2122号原告张景富,(2022)川0502民初2123号原告张兴叶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三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张万平:本院受理的(2022)川0502民初2128号原告肖有全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2022年8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方小东、朱维怡、彭玉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张北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法院

宋丽洁:本院受理原告王敏诉你与林志勇、林梦佳、杨风琴、林志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402民初70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禄英:本院受理(2022)川1725民初1725号原告杨绍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8月2日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

吕梦其:本院受理王菲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422民初7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菲菲借款本金65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李敏:本院受理秦苏超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422民初14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秦苏超57727.08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8日10时至2022年7月1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以下物品:拍卖被执行人张玲(共有人韩玉成)名下位于博爱县月山路北段338号铭源新天地小区10号楼2单元602号的房产,不动产号:豫(2020)博爱县不动产权第0000656号。标的物详情请登陆博爱县人民法院海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备注:上述拍品若流拍。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第二次拍卖或变卖。了解该拍品的后续拍卖(变卖)时间及详情,请登陆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拍卖(变卖)公告。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8日10时至2022年7月1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以下物品;拍卖被执行人焦作市圣宝科技制钢有限公司位于博爱县工业集聚区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标的物详情请登陆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柏卖网络平台查看。

公        告

2022年4月25日,盱眙县人民法院根据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苏闽丰物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同年5月24日指定江苏法之衡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闽丰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对江苏闽丰物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现江苏闽丰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通知江苏闽丰物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依法向清算组申请报告。申报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嘉禧广场2号楼7楼7008室江苏法之衡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周星辰,电话13347979966。特此公告。

江苏闽丰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6月14日

公        告

2022年4月25日,盱眙县人民法院根据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苏其发物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同年5月24日指定江苏法之衡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其发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对江苏其发物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现江苏其发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通知江苏其发物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依法向清算组申请报告。申报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家禧广场2幢7010室,江苏法之衡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宋琦,电话18952359027。特此公告。

江苏其发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6月14日

公        告

2022年4月25日,盱眙县人民法院根据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苏其发物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同年5月24日指定江苏法之衡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其发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对江苏其发物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现江苏其发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通知江苏其发物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依法向清算组申请报告。申报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家禧广场2幢7009室,江苏法之衡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孙啸,电话13813305983。特此公告。

江苏其发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6月14日

公        告

2022年4月25日,盱眙县人民法院根据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苏和家物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同年5月24日指定江苏法之衡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和家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对江苏和家物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现江苏和家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通知江苏和家物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依法向清算组申请报告。申报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家禧广场2幢7005室,江苏法之衡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花平敏,电话15261777990。特此公告。

江苏和家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6月14日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6日10时至2022年7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通许县水利路中段路北房产(四间三层)第三层及第三层应分摊土地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6日10时至2022年7月1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以下物品:被执行人焦作市奔龙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博爱县许良镇大新庄村的机器设备进行拍卖。标的物详情请登陆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备注:上述拍品若流拍,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第二次拍卖或变卖。了解该拍品的后续拍卖(变卖)时间及详情,请登陆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拍卖(变卖)公告。

天津渤海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6月30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千间六段1-503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标的已于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6月27日(延牌)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在挂牌期间内,竞买人须按照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同时与我公司联系咨询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咨询登记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29日止(节假日除外)。咨询登记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咨询电话:18602267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