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业界总第5285期 >2022-06-16编印

进一步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保障水平
山东平阴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刊发日期:2022-06-1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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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一项重大国家战略。为进一步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保障水平,更好展现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中的新举措,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体制机制创新,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平阴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提高站位履职尽责

司法护航“生态平阴”建设

平阴法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各项要求,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能,为“生态平阴”建设提供司法保障。2021年1月28日,平阴法院依托东阿法庭设立环境资源法庭,实行一套人员、两个牌子,组建专门合议庭,对环境资源刑事、行政及黄河滩区范围内的民事案件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聚焦审判主责主业

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27件

2019年以来,平阴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力度,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27件。其中,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6件,判处犯罪12人,判处单位犯罪1名。对3名环境污染罪被告人,判处罚金2万元;对9名非法采矿罪被告人及被告单位,判处罚金共计133万元,退缴非法所得368.6万元。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审结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10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1件。认真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平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毕泗青等7人、被告单位山东龙建机械工程有限公司非法采矿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组成3名法官加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合议庭,依法判决被告对破坏山体进行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评估费用。其中:依法判决毕泗青等3人三个月内对平阴县锦水街道办事处毕海洋村南损坏山体按修复治理方案进行修复,若不修复,承担修复费用92.6万元;判决山东龙建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勘察设计及报告编制费6万元,并修复损坏山体。以上两案在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均履行了山体修复责任,并通过验收。毕泗清3人非法采矿案例入选“济南法院2020年度十大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2021年11月,环境资源法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任某非法售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案,平阴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平阴检察院检察长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发表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30多家主流媒体进行报道,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改革创新走深走实

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改革结硕果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是法院回应人民群众环境司法新期待、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必然要求。平阴法院加大对涉黄河流域生态的司法保护力度,对该县黄河流域的生态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市法院部署要求,结合平阴审判实际,为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今年年初,该院出台了《平阴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改革方案》,深化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改革,明确改革目标,压实工作责任,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黄河宁,天下平”。平阴法院将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社会治理体系,积极构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管理、更强自觉,全面加强济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全力保障母亲河长久安澜和沿“黄”人民幸福安康,为实现“六个跨越”、建设现代平阴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