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行业总第5282期 >2022-06-13编印

山东省发放2亿元消费券促进家电消费
刊发日期:2022-06-1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山东省消费市场活力,日前,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统计局联合印发《山东省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推出五项具体举措,推动山东省消费市场提质升级。

《措施》提出,山东省将发放2亿元消费券,开展家电惠民活动。本省居民在省内实体店及纳入监测范围的网上店铺,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发放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发放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发放600元消费券。

同时,为鼓励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为促进农村家电消费,对在县(市)及以下门店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 (新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