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281期 >2022-06-10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6-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陕西中智置业有限公司、林川、张良澍、马瑛、西安中恒航电实业有限公司:(2021)陕0102执7920号陈伟英与陕西中智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陕西中智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林川、张良澍、马瑛、西安中恒航电实业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陕西中智置业有限公司、林川、张良澍、马瑛、西安中恒航电实业有限公司:(2021)陕0102执7921号习红兵与陕西中智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陕西中智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林川、张良澍、马瑛、西安中恒航电实业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陕西中智置业有限公司、林川、张良澍、马瑛、西安中恒航电实业有限公司:(2021)陕0102执7922号李延明与陕西中智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陕西中智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林川、张良澍、马瑛、西安中恒航电实业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陕西中智置业有限公司、林川、张良澍、马瑛、西安中恒航电实业有限公司:(2021)陕0102执7924号杭淑芹与陕西中智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陕西中智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林川、张良澍、马瑛、西安中恒航电实业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陕西中智置业有限公司、林川、张良澍、马瑛、西安中恒航电实业有限公司:(2021)陕0102执7925号王少丽与陕西中智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陕西中智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林川、张良澍、马瑛、西安中恒航电实业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陕西中智置业有限公司、林川、张良澍、马瑛、西安中恒航电实业有限公司:(2021)陕0102执7923号赵昱晴与陕西中智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陕西中智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林川、张良澍、马瑛、西安中恒航电实业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杨勇峰:本院受理原告王保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上述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连同生:本院受理原告卢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王凤海: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丰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经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土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冉井洪:本院受理原告臧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杨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林昌胜:本院受理原告李正兴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327民初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册亨县人民法院丫他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

魏彦权:本院受理原告张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422民初7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睢县法院法院

关于申请执行人郝占朝与被执行人王博文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需对王博文名下的冀A9490N东风标致牌汽车进行拍卖。定于2022年6月26日10时至2022年6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上以起拍价:18000元,保证金:2000元,增价幅度:200元进行公开拍卖。特此公告。

河北省行唐县人民法院

黄涛:本院受理原告刘成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在本院首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辽阳县人民法院

王萍、王本江:本院受理兴仁振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2民初41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李芳、李付江、王文芹:本院受理王明件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2民初5461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罗首国:本院受理朱琳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2民初51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曾江山:本院受理毛正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2民初54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高志刚、高天赐、高凤洲、河北统一车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焦乐英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森:本院受理原告邢台迅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强制清算债权申报公告

经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涟水县兴农农机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2022)苏0826强清79号,并于2022年6月8日指定淮安旭琳企业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涟水县兴农农机有限公司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王克廑、唐竹青、高锦潮、郑怀林、朱荣梅,其中王克廑担任清算组负责人。涟水县兴农农机有限公司债权人自公告登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王克廑;联系电话:13861570606,债权申报地址:江苏省淮安市西大街116号;邮政编码:223002),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涟水县兴农农机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特此公告。

涟水县兴农农机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

涟水通达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根据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2年6月2日裁定受理涟水通达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6月8日指定江苏龙俊律师事务所担任涟水通达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清算组。涟水通达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涟水通达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中山路五岛湖公寓5幢二楼;邮政编码:223400;联系人:陆继旭、张修瑜;联系电话:15152333358、15252331826)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形成原因等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须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相关程序行使权利。涟水通达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涟水通达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1日10时至2022年7月12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以下物品:拍卖被执行人焦作市南博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博爱县葵城路与玉祥路交叉口东北角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土地面积为26681.21平方米,证号:博国用(2016)第021号。标的物详情请登陆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1日10时至2022年7月12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以下物品:拍卖被执行人焦作市南博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博爱县葵城路与玉祥路交叉口东北角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土地面积为28105.43平方米,证号:博国用(2016)第020号。标的物详情请登陆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