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市场总第5267期 >2022-05-20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5-20 阅读次数:505 作者:  语音阅读:

曹文德:本院受理的原告王长功、马之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原告马之艳、王长功要求你支付货款861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6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府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郑天宝: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小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原告朱小莉要求与郑天宝离婚,婚生子郑启信由郑天宝带领抚养,抚养费自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府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景文四:本院受理的原告闫梦茜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原告闫梦茜要求景文四支付2017年8月24日至2021年11月23日的抚养费51000元,并支付抚养费每月1000元自2021年11月24日至闫梦茜独立生活时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府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景文四:本院受理的原告闫兴同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原告闫兴同要求景文四支付2017年8月24日至2021年11月23日的抚养费51000元,并支付抚养费每月1000元自2021年11月24日至闫兴同独立生活时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府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崔怀印:本院受理原告程延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冀0433民初3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李鹏:本院受理原告李泽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冀0433民初3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廊坊市奥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卓沅盛世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凯旋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1081民初64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胜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廊坊市奥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卓沅盛世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于嘉超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1081民初64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胜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李新路、赵东雪:本院受理原告袁焕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7月12日10时30分在本院胜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皇甫林溢:本院受理原告卢宏亮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7月12日11时在本院胜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皇甫林溢:本院受理原告蔡娜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7月12日11时30分在本院胜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宋国壮:本院已受理原告王亚芝诉被告宋国壮离婚纠纷[案号为(2022)辽0381民初1126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范智渊:本院受理王鹏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422民初30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3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

苟于国:原告向以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间、举证期间均为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

文德平:本院受理原告吴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7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马鞍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顾亲太、顾亲芳:本院受理(2022)苏0903民初593号原告王受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903民初59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刘国海:本院受理施季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独任审判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要素表、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在合江县人民法院先市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逾期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安玉柱、安旭生:本院受理原告明久远与被告安玉柱、安旭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381民初127号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北票台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

崔本军:本院受理原告张桂臣与被告崔本军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381民初4490号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北票台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

王光海:本院受理泸州乔达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九支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方丽瑜:本院受理宋二辉诉你与张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逾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屠国清、王飞:本院受理原告张学忠诉屠国清、王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支付违约金10万元。因你们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审判人员通知、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总铺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袁军伟:本院受理原告李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602民初1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康海民、康海云、康心意、李玉英、康彪、康新华、孟秀霞、康新军、康秋华、康福利、康顺利:本院受理原告张之正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