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攀: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中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1)黔2730民初3801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王莹、王寅: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中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1)黔2730民初3805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周启花、周启来、周忠书:本院受理原告张安安诉周启花、周启来、周忠书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期顺延)在本院普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刘跃豪、邓有余:本院受理原告刘远尧诉刘跃豪、邓有余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期顺延)在本院普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李权云、郭正付、邓有余:本院受理原告刘远尧诉李权云、郭正付、邓有余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期顺延)在本院普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李金生:原告慈瑞龙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281民初112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刘雪亮:原告刘广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靠山庄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刘雪亮:原告杜合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靠山庄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王刚:本院受理原告孙志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靠山庄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张欢:本院受理张盼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童鑫:本院受理范业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张海明:本院受理原告刘遵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812民初10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淮安华亿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刘志刚、姜如森: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三翼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及交口县晋申商砼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牛海滨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81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张腾宇、高玚(曾用名高珂抒):本院受理原告彭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74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程治虎、张艳芳:本院受理原告刘建平、闫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178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馆陶县南天电子产品服务店、李晓南:本院受理的原告谭金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冀0433民初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河北保利热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5万米热力管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征求意见稿及公参意见表网络链接:邮箱:HPview2@163.com;密码:Hp159263。二、纸质报告书获取方式:联系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获取。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在上述邮箱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提交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河北保利热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影超。联系方式:13785667755。地址:廊坊市大城县臧屯乡王纪庄村。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年04月29日至2022年05月16日。
票据作废声明
河南华丰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01月08日开具的收据,用于冲抵沈丘县金光大道项目中李义斌经办的工程款,票据号0665803-0665818、0665963、0665964,共18份。全部声明作废。
河南华丰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02日
公 告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根据淮安市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2年4月22日裁定受理洪泽启航商贸有限公司、洪泽永盛纺织有限公司、洪泽盛泽工贸有限公司、洪泽天骥工艺礼品有限公司、江苏伟星管业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4月22日指定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为洪泽启航商贸有限公司、洪泽永盛纺织有限公司、洪泽盛泽工贸有限公司、洪泽天骥工艺礼品有限公司、江苏伟星管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洪泽启航商贸有限公司、洪泽永盛纺织有限公司、洪泽盛泽工贸有限公司、洪泽天骥工艺礼品有限公司、江苏伟星管业有限公司的有关债权人应于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洪泽启航商贸有限公司、洪泽永盛纺织有限公司、洪泽盛泽工贸有限公司、洪泽天骥工艺礼品有限公司、江苏伟星管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洪泽启航商贸有限公司、洪泽永盛纺织有限公司、洪泽盛泽工贸有限公司、洪泽天骥工艺礼品有限公司、江苏伟星管业有限公司的的清算义务人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联系地址及债权申报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1号尚东国际A区9楼;联系人:咸婷婷;联系电话:18351536277。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江苏新兴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根据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4月25日作出(2022)苏0803清申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江苏新兴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5月6日作出(2021)苏0803强清40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冠誉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新兴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现清算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江苏新兴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江苏新兴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性质及担保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债权人需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二、江苏新兴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应当向江苏新兴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清偿或交付的,清算组将采取相应法律措施。三、江苏新兴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应履行清算义务,向清算组移交公司印鉴、证照、账册、财产和其他与公司有关的所有资料。清算组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116号六楼,联系人:刘加坤15851728899、杨沫15052681795。特此公告。
江苏新兴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遗 失 声 明
张念云出生证丢失,性别:女,出生日期:2017年6月9日,母亲:杨佐花,父亲:张刚,出生证号:R640016760,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