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247期 >2022-04-18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4-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2022)川1603民特1号

本院受理申请人唐先琴申请宣告唐先锋死亡一案,经查:唐先锋,男,汉族,生于1999年7月30日,户籍地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埝坝村6组21号,公民身份号码511602199907306890。唐先锋于2017年9月29日外出,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1年,希望唐先锋本人或者知其下落的有关人员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张小梅:本院受理原告何长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 6月6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楠木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盐城华旭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盐城高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潘文国:本院受理原告刘波涛诉被告丰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浙江丰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被告潘文国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31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鄢宜超:原告梁海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725民初8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梓潼县人民法院

姚富升、刘秋菊:本院受理丁健强诉姚富升、刘秋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22)豫1421民初2069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姚富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丁健强借款19000元及违约金(以19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前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付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但总数不超过2850元);二、被告姚富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丁健强律师代理费3000元;三、被告刘秋菊对被告姚富升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被告刘秋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依据本判决向被告姚富升进行追偿;四、驳回原告丁健强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1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姚富升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

赵魁英:本院受理王珍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421民初2111号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8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

郑文六:本院受理刘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622民初3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郑文六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刘勇借款本金人民币40000元。案件受理费800元,由被告郑文六负担。本案为终审判决。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城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鲁文兰:本院受理原告李坤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25民初1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

魏彦权:本院受理原告张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举证和答辩期限分别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点(遇节假日顺延)在睢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缺席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吉日木图、乌仁图雅:本院受理原告许海霞诉吉日木图、乌仁图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要求二被告给付原告欠款本金70000元计息896元,并以本金7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28分计息至本息清偿为止及承担诉讼费)、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16日10时00分在扎鲁特旗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尹树森:本院受理原告呼格吉乐诉尹树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要求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30000元及承担本案诉讼费)、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16日9时00分在扎鲁特旗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刘元强(公民身份号码:512927195110042839):本院受理原告陈俊诉被告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人四川省阆中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抵押登记一案,案号为(2021)川1381行初1号,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行政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田应华:本院受理王兴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2民初2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即发生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史勇:本院受理赵兴贵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将于举证及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巴铃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罗永华、吴平:本院受理陈贵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2民初51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即发生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宋开才:本院受理徐兴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2民初46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即发生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王飞:本院受理原告王山娃诉被告王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宋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张薛、青岛晟业新程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曹彦龙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2022)冀0505民初126号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王德付:本院受理原告时维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岭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朱振伟:本院受理原告刘磊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1702民初1032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马岭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白彦江:本院受理原告闫红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526民初5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天津渤海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5月10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千间六段1-503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标的已于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7日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在挂牌期间内,竞买人须按照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同时与我公司联系咨询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咨询登记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9日止(节假日除外)。咨询登记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咨询电话:18602267771。

天津渤海拍卖有限公司